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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钟欣)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近日答记者问时认为,目前中国的电网企业的赢利能力还达不到能够正常发展的水平,因此需要适当提高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
该负责人说,从电价结构看,中国输配电价比例偏低。目前销售电价中,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比例约为70:30,而国外一般为40:60。从电网企业赢利能力看,2005年末,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为11697亿元,实现利润14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2.23%,在169家中央企业中列第112位。近年来,中国电源项目投资和投产规模急剧增加,2004年和2005年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5100万千瓦和6600万千瓦,均居世界第一位。
该负责人认为,目前电网企业的赢利能力,还达不到能够正常发展的水平。因此需要适当提高输配电价,以增强电网企业的融资能力。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直重视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问题。这次电价调整,不是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而是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等矛盾。图:电力职工在检查电表(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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