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私利,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易某与丈夫顶风开设“地下诊所”,非法为孕妇接生,酿出人命案。昨日,佛山中院向媒体公布,易某近日已被法院终审判入狱10年,并向受害人家属赔偿10万余元。
打催产针致产妇死亡
2004年4月22日晚11时左右,外来工邓某将快分娩、突然腹疼的妻子王某送到顺德北滘一地下诊所生产,女“医生”易某立即给王静脉滴注名为缩宫素的催产针。 大约20分钟后,邓某听到妻子在诊室内不断呻吟,并大叫自己的名字,他冲去发现妻子全身抽搐,两眼直翻向天花板,不停向外呼气,易在一旁掐妻子的人中穴。
见情况危急,易的丈夫租了一辆车将王某送去北滘医院抢救。王某在途中停止呼吸,到医院抢救约一个小时,仍无法苏醒。经法医鉴定,王符合胎盘早期剥离大出血休克死亡。
后经分析,易给王打催产药物导致其下体出血,出现全身抽搐等危重症状,最终导致王死亡,易的诊疗行为与王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
地下诊所曾被罚款
得知王某死亡的消息后,易某夫妇逃回湖南老家,不久后被抓获归案。经审查,2003年5月至8月,为牟取私利,仅有中专文化的易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与丈夫(另案处理)在北滘开设“地下诊所”,开始非法从事妇科诊疗活动。当年8月份,顺德区行政执法局曾经对易某非法行医的行为处罚了2500元,但易不仅拒不缴纳罚款,还将“地下诊所”转移到其他地方,继续非法行医。
一审法院认为,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易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向受害人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08511.61元。易某上诉至佛山中院,近日,佛山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记者李芳波通讯员 陈笑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