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25日电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立法院长”王金平25日上午表示,“NCC”若现在就解散,会对台湾电信传播产业造成非常大的损害,他尊重“NCC委员”留任的决定,“立法院”应尽速提出修法,完成“NCC”的组织结构修正。
王金平表示,根据大法官解释,“NCC”继续存在是被许可的,“NCC委员”若辞职,将没有进程电信传播产业相关问题的机构,对传播产业及台湾的损失会非常大,“NCC委员”虽共同决定留任,但“立法院”应尽速提出修法,让“NCC”两年后“合宪”继续存在。
他表示,“NCC委员”是依政党比例推荐组成,但获“立法院”跨党派委员1/2同意通过,所以他对大法官会议第613号解释,感到“遗憾,但接受、尊重。”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于上周五作出释字第613号解释,认为“国家通迅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法部分条文“违宪”,希望“立法院”在期限内完成修法,届时依“NCC委员”任期届满,一并重新运作任命。
“NCC主委”苏永钦等9位“委员”,昨天以“关键时刻,忍辱负重”为由,决定留任至200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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