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实习生 刘敏超 本报记者 韶静 报道
道路、桥梁、公园这些社会公用事业项目大多是由政府投资建造,这些动辄数亿甚至数十亿元的资金投入,政府是如何运作的?如何保证国有资产得到合理利用?《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政府投资项目采用BT、BOT方式建设的,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应当依法招标。
南京市发改委主任程晓蔚坦言,与全国一样,南京的招投标活动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部门和单位违反《招标投标法》,实行行业垄断、地区封锁的情况时有发生;少数项目业主逃避招标、虚假招标,有的投标人串通投标,以弄虚作假和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特别是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现象。
《办法》明确规定,招标人采取委托代理招标的,招标项目的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者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招标标准但项目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应当采用比选、询价以及其他竞争方式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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