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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10点,东部CBD某高档公寓的售楼处发生了一场“有房不卖”的争执:
“为什么这套房子不能卖给我?我已经看了很长时间了。是不是你们想抬高房价?”
“对不起,赵太太,不是我们不卖给您,是因为您已经在北京买过房了,根据最新规定,您不能再买了。我们就是卖给您,在北京市的交易管理网上最后也不能签约。”
着急的赵太太是香港某著名影星的妈妈。
该售楼处负责人李小姐告诉记者“有房不卖”的原因:上周建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外汇局等国家六部委会签并出台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后,7月21日,北京市建委也向各开发企业出台了北京市《关于境外机构、个人购买商品房签约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明确:港澳台地区居民在北京暂定只能购买一套住宅。而据了解,赵太太已经在其他楼盘买过房产,所以发生了上述一幕场景。
港澳台居民在京限购政策上周五实施
记者调查后得知确实如李小姐所说,北京市建委已经于上周五即7月21日,按照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第十条规定,出台新规定《关于境外机构、个人购买商品房签约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只不过该文件并没有以文件的形式下发,而只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网上签约系统里对各开发企业客户经理权限的售楼处管理人员“网上”公布。也就是说,只有各售楼处客户经理层面的人打开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签约系统,签约系统才会自动弹出这个“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明确三点北京限制外资购房的规定:
第一,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
第二,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
第三,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购买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暂定只能购买一套住宅)。
外资不能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
有关负责人对这个文件作了解读:
首先,北京市对外资在京购房设立了“准入门槛”:只有在境内设立了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的境外机构,只有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才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其次,对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和境外人士设定了“购买标准”:即只能购买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能购买非自用、非自住的商品房,包括投资性质的写字楼、商业物业、住宅等都在严格限制购买范围内。
第三,针对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在北京等城市投资房产比较活跃的现实情况,出台“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购买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暂定只能购买一套住宅)”的规定,限制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京“炒房”。
违规房不能办登记手续
记者看到,该通知明确,从2006年7月21日起,凡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开发企业不得与其进行网上签约,未按规定执行产生的合同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7月21日后违规进行网上签约的,房屋交易部门将不予办理预售登记和转移登记手续。也就是说,7月21日以后,如果有人将房子卖给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境外机构或者是在境内学习、工作不到一年的境外个人,或者是卖给已经购买过一套商品房的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北京市建委市场交易部门将不给予办理预售登记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而境外机构或者境外个人如何证明自己在境内有分支机构或者学习、工作已一年以上等相关细则,建委将在今后下发的相关规定中明确。
北京高档楼盘销售或将受影响
“我们这个楼盘80%的客户都是港澳台的客户或华侨,这个规定一出,我们销售人员几乎可以放假了!”昨天下午3点,记者在CBD核心区一个高档公寓四期售楼现场看到了一片慌乱和不安。不少销售人员都在打电话给自己的客户,询问是否已经在京购房,并探讨解决方法。
北京对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京购房设限以及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暂定只能购买一套住房的规定,将对哪些楼盘产生影响、将对北京的房价走势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无疑成了很多人关注的事情。
境外人士在京购买房产从2003年开始激增,而此前因为有外销房和内销房的区别,境外人士的购买对北京房价的影响不大,随着2002年11月北京内外销房区别的取消,这一情况发生了改变。根据北京市建委6月公布的数据,包括外省市、境外以及港澳台在内的非北京购房需求已经占到了北京购房需求的35%。而根据北京中原地产最新统计数据,2005年,港澳台在京购买商品房面积达689187.3平方米,购买金额达89.89亿元,占2005年商品房销售额的5.14%;同年,外资购买商品房面积达761835.2平方米,购买金额达91.12亿元,占2005年商品房销售额的5.21%。2006年上半年,港澳台在京购买商品房面积达183920平方米,购买金额达27.85亿元,占2006年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额的2.98%;外资购买商品房面积达340226.8平方米,购买金额达53.57亿元,占2006年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额的5.73%。
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等业内人士认为,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境外购买虽然在北京楼市占的比例相比上海很小,但外资购买对房价上扬所产生的市场心理影响要远远大于他们的实际购买影响。据分析,港澳台居民、华侨购买的公寓或者住宅多以投资为主。从中原的统计数据看,2005年港澳台企业和居民购买住宅的成交均价是11518元/平方米,购买公寓的成交均价是14181元/平方米;2006年,这些成交均价都在快速上涨,住宅的成交均价上涨到了12937元/平方米,公寓的成交均价甚至翻番,上涨到了27254元/平方米。而这些高档楼盘在港澳台企业和居民以及境外人士的购买下,高房价以及房价的上涨所产生的示范作用不仅是对周边楼盘房价的带动,甚至对北京楼市的房价的整体上扬也产生了推动作用。
而据了解,港澳台以及华侨、境外人士购买的楼盘主要集中在东部CBD地区以及顺义别墅带。也正是如此,北京此次出台对境外人士必须居住满一年才能购买自住住宅、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只能购买一套住宅的规定将对东部地区的高档楼盘产生影响。而影响不外两个方面,一是销售速度;二是房价的上涨速度。而这些高档楼盘销售速度的放缓以及房价上涨速度的趋缓无疑将对北京房价都产生平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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