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季春静通讯员柳丽君)7月21日,因琐事发生争执而致同学重伤的小凡(化名)被贺兰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小凡是贺兰县一名高一年级的学生,今年1月4日,小凡与同学小林(化名)在校外因琐事发生纠纷,两人遂心存芥蒂。
事发后,小凡在父母的陪同下到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小凡的父亲拿出21000元作为小林的医疗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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