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现场会在南京召开。其间,“东道主”省会城市南京介绍了保护该市最大集中式水源地——大胜关水道的经验,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充分肯定,并有望在全国推广(参见昨日、今日本报报道)。
自来水直饮,具有鲜明的里程碑意义,它预示着省会南京在生态市的建设上迈出了第一步,也是最重要一步。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江苏省的张家港、常熟、昆山和江阴四个县级市入选首批国家生态市。本报当时刊发社论,叩问《“生态”何时才能栖枝省辖市》,提出将“生态市”栖枝苏南四市作为江苏省会南京以及其他省辖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参照系。
毋庸置疑,这种参照系对省辖市的生态建设有着直接的促进作用。尽管目前南京市的主要江河湖库Ⅰ类水已不复存在,但是该市治污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对影响饮用水源地的污染企业采取科学论证、挂牌督办、关停和搬迁等力举,铁腕治污。正因为如此,南京市的饮用水水源已基本形成了规划布局合理,区域性保护与核心区保护规范,供水集中、水量适度超前的格局。
同时,在饮用水安全方面,江苏的另一个城市扬州的相关措施也形成了独特的“扬州经验”。7月18日至20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姜云宝,明确提出扬州“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等一些主要环保指标,都明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扬州在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经验对于全国都有借鉴学习意义”。(详见本报7月24日报道)
显而易见,生态市的建设在江苏正出现“升级”的势头,由县级市移师省辖市,并且这种“升级”都从饮用水开始。这种现象说明省辖市已经注意到经济发展中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尤其是作为“生命之源”的饮用水的重要性。而生态市的衡量标准就是要求发达的生产力、先进的生产关系、满意的生活质量、良好的生命素质以及和谐的生态秩序等多方面的和谐统一,无疑,饮用水安全首当其冲成了最重要的一个参考系数。
但是,诚如南京市环保局长严苏扬所言,根据国家及江苏的相关法规,南京市对长江污染水源地的行为执法依旧缺乏一定的力度——对重大的污染,这样的惩罚力度还嫌不够;此外,环保部门没有权力封存造成污染的企业的相关设施。事实上,这些问题亦是各地环保工作的“命门”之所在,可以说,稍不注意,这些企业所造成的重大污染就可能使此前的努力前功尽弃,甚至直接危及饮水安全。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新饮用水国家标准即将颁布,这是中国21年来首次修订饮用水国家标准,修改后的新标准将达到国际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也意味着国家对饮用水安全的考量指标增多,对城市的饮水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此一来,环保部门必须“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整顿的力度,依法打造城市生态,加快城市的“宜居”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