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邱毅7月20日向台湾媒体出示总金额逾70万元新台币(4元新台币相当于1元人民币)的8张发票复印件,指称这些发票被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用来虚报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邱毅说,台湾当局审计部门已经查出陈水扁办公室确实曾以台北君悦饭店的发票核销“国务机要费”。 只要证明陈水扁办公室所拿去核销的发票中包括这些可疑发票,那么陈水扁的“贪渎罪嫌几乎可以说是成立的”。
陈水扁利用“国务机要费”虚报假账一说,源于SOGO礼券案“深喉咙”、“台湾红”公司董事长李慧芬,邱毅出示的这些发票复印件也是李慧芬提供。长期居住在澳洲的李慧芬在今年6月中就向媒体透露,她返台期间长期住宿台北的君悦饭店,其间有300多万元新台币的住宿发票,被堂姐李碧君要了去。李碧君是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的密友,她跟李慧芬说这些发票是给“老板娘”(吴淑珍)报账用的,而吴淑珍很可能将这些发票交给陈水扁去冲“国务机要费”,以中饱私囊。消息传出,舆论大哗,民众纷纷要求台湾审计部门彻底调查“总统府”的秘密账户——“国务机要费”。6月28日,台湾的“监察院审计部”派人赴陈水扁办公室查账,并承诺结案后公布结果,但是临了“审计部”自踩刹车,宣布结果不公开,“审计部”发言人解释说,这是为了“避免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但岛内舆论质疑,肯定是“总统府”高层向“审计部”施压。
对于邱毅的“爆料”,陈水扁办公室并未明确否认,只是宣称陈水扁的部分“国务机要费”属于“秘密外交”经费。对于陈水扁办公室的说辞,邱毅回应说,“外交该由‘外交部’来做”,而且陈水扁的“机要费”中被列为“机密”的款项约为2500万元,根本不够“外交”支出。所以,陈水扁办公室这样的说辞,“几乎已坦承罪行”。
国民党主政台湾几十年,从蒋介石、蒋经国甚至到李登辉,都没有什么“国务机要费”。陈水扁上台后,在2001年度预算中,他巧立名目地编列了5057.6万元新台币的“国务机要费”,说是要用于机密事项、政经建设视察、军事视察、宾客接待及礼品馈赠等,并希望“立委”能支持。结果,这项预算当年就被删减1000万元。而自从有了这笔特别开支,对陈水扁挪用、滥用“国务机要费”的质疑就接踵而来,不绝如缕。当年的11月13日,新党“立委”冯沪祥召开记者会,要求“总统府”尽快公布“国务机要费”支出账目清单。冯沪祥说,“总统府”2001年度相关预算4057.6万元中,只有部分项目有收据,很多项目并无收据。他已多次要求“总统府”详细说明账目,但“总统府”却以“机密性”加以拒绝。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2年又传出陈水扁拿“国务机要费”在春节给自己老家的民众发红包的消息。台湾媒体报道说,2002年大年初一,陈水扁在其老家发出了约1.5万个红包,每包200元,总计金额高达300万元左右。有人指出,按照台湾“法务部”关于贿选的标准,送30元以上的礼物即为贿选,陈水扁发放的红包显然远远超过了这一标准。
近几年台湾的财政出现困难,但从2002年开始,“国务机要费”不降反升,恢复为5057.6万元新台币。这其中,有许多公开或者不公开的“手脚”。吴淑珍曾经率领19个亲朋到美国加州参加儿子陈致中的毕业典礼,沿途所有花费全由台湾的“驻美代表处”支付,短短几天停留消费1200万元新台币,返台后舆论哗然,最后这笔钱转由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支出。
就在邱毅举证的当天,也就是7月20日,台湾的“审计部”再度派人到台“总统府”查阅相关发票资料。而台湾的“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也表示,未来会向台审计部门调阅相关稽核资料,如果查出“总统府”确有以不实发票虚报“国务机要费”,即可能构成伪造文书罪甚至贪污罪嫌疑,将指挥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侦办。但是,岛内舆论认为,一般而言,有关吴淑珍涉嫌搜罗发票做假账的事情,最后还是会不了了之,就跟SOGO礼券案一样。
《人民日报》 ( 2006-07-26 第10版 )
(责任编辑:赵志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