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昨日,记者从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获悉,重庆扬子岛酒店因“6·2”火灾造成损失仅300元,其消防违法行为却被罚4.5万元。
6月2日16时36分左右,地处解放碑中心、高31层的重庆扬子岛酒店第28层西餐厅厨房突然发生火灾,渝中区消防支队迅速出动,积极扑救,于当日17时成功扑灭。 扑救中,消防队员发现该酒店消防管网内无水。
据调查,火灾原因是由于一名厨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致使油锅被烧干后引燃油烟管道内油污,进而引发火灾,造成直接损失300元。事后调查得知,该酒店5月29日擅自将管网内的水全部放完,以改造消防管网。火灾发生当晚,该酒店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已恢复供水。
近日,就这起火灾和停用消防设施的行为,渝中区消防支队依法对扬子岛酒店作出行政处罚,共计4.5万元。(日报记者 邱 春通讯员鲜发均)
来源: 华龙网 2006-07-26 05:25 编辑: 维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