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在全国首家全日制私塾孟母堂,记诵经典是最主要的学习方式。反对者谓之盲目复古,赞成者谓之是变革基础教育的尝试
上海市教委前日认定,孟母堂违反了办学许可的规定、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收费的规定,将予以取缔
孟母堂称,私塾只是一批志同道合的父母参与的一种家庭学习、家庭教育形式
8岁孩子读《易经》很投入
日前,记者到孟母堂采访时发现,孟母堂大约300平方米,有三间教室,每间大约12平方米至15平方米,大厅里挂着“先师孔子行教像”。
在孟母堂,记诵经典是最主要的学习方式。孟母堂的李老师把这种教学方式称为“埋金子”。她认为,目前教给孩子们的都是一些经过历史考验积淀下来的文化精华,幼时学会这些东西有助于孩子成长。
据李老师介绍,孟母堂教学内容大致为:中文,教诵《弟子规》、《易经》、《道德经》、《诗经》、《论语》等古代传统经典;英文,教诵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十四行诗》等文学作品;一周里还有1次至2次数学课,游泳、瑜珈等体育锻炼也是课程的组成部分。“每个孩子每天起码有超过4个小时的时间来听、记、背中国和西方的经典作品。”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一台小型录音机反复播放着《易经》片段。录音机前的小凳子上,8岁的孩子文逸听得很投入。在她的书本上,记者看到了一个个“正”字。“这是记号,每5遍画一个。”文逸说。
教委认定:未经审批办学违法
但上海市教委发言人前日表示,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孟母堂的举办者应到所在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批、登记获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办学。但孟母堂未提交任何办学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更未获得办学许可,属违法办学。
对于孟母堂以诵读经典为特色的教学内容,市教委则认为,孩子们在孟母堂的所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智、体、美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规定,因此,孟母堂的教学内容也属于违法。
上海市教委还称,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和“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的规定,家长把适龄子女送到孟母堂接受教育,而未按规定把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
孟母堂:将以适当方式回应
针对孟母堂每年上万元的学费,上海市教委认为未经有关物价部门审核,擅自向学生家长收取高额费用,属违规收费。
孟母堂的发言人前日称,孟母堂在法律法规的解释上同教育主管部门存在分歧,孟母堂的家长们始终坚持,他们只是一批志同道合的父母参与的一种家庭学习、家庭教育形式,不应算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机构,所以不存在违法的问题。对于上海市教委的认定他们也将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应。
(综合新华社 东方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