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小票是很多超市的习惯,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是“霸王规定”,是否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昨日,市民赵女士来电咨询。超市验小票引发纠纷
昨天中午,省城市民赵女士下班后急匆匆赶到一家超市,购买了蔬菜等商品,付款后急着回家做饭。 可赵女士出超市的时候,保安拦住赵女士,让其出示购物小票。
赵女士手持三个购物塑料袋,一时没找到小票,就对保安说:“小票不知道放在哪个塑料袋里了,但肯定付过钱了!”保安却不依不饶,一定要赵女士出示小票才能让她离开超市,赵女士急着回家做饭,双方言语上发生冲突。最后,超市一位负责人来到现场,与赵女士进行沟通。冷静下来的赵女士把三个购物塑料袋仔细找了一遍,最后从蔬菜里翻出购物小票。可赵女士怎么也不明白,付款时收银员查了一遍商品,出超市时保安为什么还要查一遍购物小票?
多数消费者习惯默许
在金寨路一家超市里,20分钟内,12位消费者走出超市,都经过了保安查验小票这一关。在另外一家大型超市里,一位穿着与收银员相同的女工作人员担当起了查票的任务,她在每位市民的购物小票上盖戳。
一些消费者说,超市二次验小票的环节很麻烦,但由于大多数消费者没有直接反对该规定,大家也就默许了。
中消协:验小票是“霸王规定”
7月19日,中消协称,超市查验小票是典型的“霸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超市强制查验购物小票实质是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消费者付款购买了商品,实际上已经取得了所购商品的所有权。超市在消费者付款后再强制查验小票,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
据悉,这是中消协继去年之后,第二次称“商场出口验小票属侵权”。
律师: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合肥148值班律师张蕾蕾认为,超市经营的形式就是开架式销售,给商家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会增加商品被盗风险。虽然超市有权采取合法措施防止商品被盗,但不能以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维护自己的利益,商家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降低风险。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超市在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再强制查验小票,明显违法。
张律师表示,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商品,付款时达成买卖协议,付款后双方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消费者此后没有义务再接受超市检查。如果超市想防止商品被盗,则可以在双方交易的时候即消费者付款的同时对商品进行查验。(实习生丁典记者张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