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郜征实习生刘俊)7月24日,合肥市首例医生涉嫌医疗事故罪一案(本报曾报道)由肥东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肥东县医院外科医生叶建军被判无罪。昨日,受害者王良鹏的父亲王贤芝不服判决,表示将申请抗诉。
肥东县法院认为,肥东县医院在抢救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王良鹏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医疗过失,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肥东县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医院在抢救王良鹏的过程中是多科室合作,直到当天19时骨科手术完毕,转交由叶建军救治。叶建军接诊后,在给王良鹏进行拍X光片、CT检查过程中,王良鹏病情恶化,叶建军报告二线值班医生抢救,王良鹏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构成医疗事故罪客观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严重不负责任,主观方面有过失行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叶建军有严重不负责任和过失行为,因此公诉机关的指控证据不足。
王贤芝不服该判决。他已着手写抗诉申请,这两天将递交给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