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电力系统正在酝酿一场“减薪风暴”,“有的人说要降低30%%~50%%,也有人说要降到1997年的水平。”前段时间,华电集团召开员工大会,要求各级单位“规范本部员工的收入分配制度”。而国家电网公司也在内部会议上要求,“一律不得在工资总额以外发放工资性收入”。
从工资计划管理、工资收入管理、人工成本管理和规范工资收入来源着手,电力系统一系列文件使得此次减薪来势汹汹。审计署在去年曾给电力行业贴上了“系统工资增长过快,没有统一的分配制度”的标签,这段日子,以电力系统为代表的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更是成了当下收入分配改革讨论中的“众矢之的”。那么,正如记者所言,这一次的减薪风暴,是不是处于风口浪尖的电力系统为缓解压力而试图做的一次自选动作?
减薪,减的自然是工资,正如国家电网公司所要求的那样,“一律不得在工资总额以外发放工资性收入”。那么,“灰色收入”呢?“减薪风暴”,减得了灰色收入吗?
灰色收入,作为一种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收入,其产生的原因,与制度缺陷和管理缺位有关,也与行业垄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经济学家吴敬琏曾说,腐败和垄断是造成当下贫富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如果说腐败产生的是“黑色收入”的话,那么,行业垄断下的高工资、高福利,则是一种典型的灰色收入了。
就拿广泛存在于电力行业、由电力职工投资的“多种经营产业”(多经)来说吧,他们与主业———电力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尽管电力行业全面亏损,但并不妨碍生产与销售电力物资等“多经产业”的利润。凭借行业垄断,他们把自己生产的设备通过“左手”卖给“右手”,利用关联交易将国家的资金来个“乾坤大挪移”,主业的利润立马就转移到职工自己投资的“多经”上,并最终成为他们看得见的收益。
前段时间,有报道说“倒闭电厂的抄表工年薪10万”,何以会发生这种离奇的事?猫腻就在这里。国家的发电厂尽管在亏损边缘挣扎,但亏的却是国家的,亏多少上面都有补贴。但“多经”却是电力企业职工自己的,是不能亏的。国家正处于能源紧张的时刻,只要电力投资还在继续,发电量还在增加,电力设备还在损耗,“多经”就还可以凭借电力的行业垄断获取超额利润。于是,就出现了主业年年亏损而“多经”收益却畸高的奇特现象。
有人说,国家保护职工入股分红。这没错,但是,电力行业的“职工入股分红”,却是建立在整个行业的垄断基础上。这正如一个人做了市长以后,凭借自己的权力,自己承包市政大楼的建设一样,这合理吗?在我看来,这种通过行业垄断来获取巨额收益的行为,虽然无法根据法律来认定是违法,但至少,这也不是合理。那么,对于这种“灰色收入”,对于那些入股分红,以及众多的奖金福利等“制度外收入”,仅通过一个“减薪”又如何解决得了呢?何况,这还只是一种“自发行为”,会不会只是走过场,还很难说。(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