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和今年南京连续发生黑中巴车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20多人受伤。南京市也曾经为打击黑中巴想了很多方法,但收效甚微。那么治理黑中巴困难到底在哪里?又该如何治理呢?
交通:执法权受限
“打击黑车行动,我们一直没有停过,但在打击黑车过程中,作为交通运政部门执法的权限受到一定控制,打黑车难。 ”昨天,南京交通运政处一位执法人员称。
他说,由于执法权受限,同样在道路上执行执法任务,运政执法人员却不具备交警具有的某些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赋予运政执法人员有追踪堵截权,即使拦截下来也没有重罚规定,当事人无所畏惧,执法者本身追踪权,更为难的是,在追踪后万一发生交通事故难以脱离法律责任顾虑重重。
客管:惩罚力度不够
提起打击黑中巴,南京市客管处有关负责人也面有难色。他说,为了打击黑车,南京市客管处今年专门成立了五个打黑车稽查大队。“现在的法规规定我们查到黑车以后,只有处罚权,罚了款以后必须将车辆还给车主,没有强制的手段,无法彻底销毁车辆,惩罚力度不够。不少黑车车主正是瞅准客管处没有最终处置黑车的权力,有的故意拖延拒交罚金、有的去客管处吵闹或者干脆把快要报废的黑车丢弃不顾,让客管部门为他交停车费。
交警:黑中巴不怕罚
每年都有数起黑中巴被撞或者撞人的新闻,负责查处车辆违法行为、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对这些车辆表示深恶痛绝。
“目前,针对他们的路面违法行为,值勤交警只能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对违停、闯禁区被拦下的车辆,开具罚单。通常,一名司机一次最多收到两张罚单,一是司机驾驶车辆违停在公交站台等处,被民警‘堵’下来,开张记2分的罚单;一是在禁区内穿行,而被罚款100元记2分!”交警表示,这两种违法行为是非法营运的中巴车们最常见的。而对于这样轻微的处罚,多数黑车车主根本不“放在眼里”。
能否进行“招安”
交通工程师赵先生是晨报的忠实读者,他最近一直在关注晨报对黑中巴事故的报道,对此,有自己一套酝酿已久的想法:
既然在南京的城郊接合部,有这样的一部分市场的存在,有相当多的经济状况不佳的市民有需求,而公交公司,又无法适时地满足线路的延伸和密集配置,那黑中巴的出现,虽在法理之外,却在情理之中了。”
他引用“大禹治水”典故建议有关部门:“大禹治水的成功,在于对水的引导。对黑中巴,不知能否采用‘招安’政策呢?将其纳入公共交通部门旗下,给予他们合法的身份,引导他们为解决相当部分市民的出行问题做出贡献,在经济收入上,和政府部门做好协定。请政府相关部门主动出面协调,在操作上加强,讲究双赢,甚至是多赢的效果!” 专家观点:治理应上升为市政府行为 南京大学社会学周锴副教授认为:“黑中巴的存在,这是供需失衡最明显的表现,南京不少地方没有公交车,或公交车服务不到位,晚上7点或11点后就没有了,而黑中巴车弥补了这一缺陷。”
周教授表示,如果要治理黑中巴,那就应该将其上升为南京市政府行为,必须协调各个部门联合治理,政府应当加大公交车的投入,满足乘车人的需求,这样自然就没有黑车生存的市场空间了。同时,如果可能的话,既然黑中巴打不绝,有关部门可以把黑中巴收编、规范管理,老百姓出行需求满足了,黑中巴车主尤其是失地的车主们又有了生存谋生的职业。
对此建议,南京市客管处强调,目前南京公交客运市场没有放开,中巴车在城区营运不适应城市的发展,一旦放开波及的面太大,这一情况要慎重,不能随便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