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蔚)今年上半年,全市各仲裁机构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诉13759件,同比增长22.7%,立案和结案案件数均超万件。昨天,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外公布了上半年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情况,超过80%的案件为欠薪、欠保、欠金争议,劳动关系变动频繁,引发争议概率大大增加。
数据显示,进入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总量持续快速增长。其中私营企业争议案件增长迅猛,占了所有争议案件的近半数。据介绍,私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无论是争议数量还是争议的增长幅度均居首位。
从争议焦点看,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经济补偿金等经济性争议继续增多,占八成,解除合同、岗位变更等传统的身份性争议继续减少。据介绍,上半年私营企业的欠薪、欠保争议尤为突出,仅此两项争议就要占私营企业争议总量的七成以上。
在2006年上半年处理结案中,劳动者胜诉占近四成,双方部分胜诉占49.1%,单位胜诉占13.2%。劳动者胜诉和部分胜诉占结案总数的86.8%,依然保持着较高的比例。私营企业劳动者胜诉和部分胜诉率最高,为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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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被受理的案件中有2/3是因为超过申诉时效
2006年上半年有2180件申诉经审查因不属于受理范围或超过法定时效而不予受理,约占申诉总量的15.8%。其中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诉时效而不予受理为1498件,占不予受理案件的2/3以上。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虽然为尽可能保护劳动争议双方权益,本市已在仲裁时效方面作了放宽,比如对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而未提出申诉的时间作了扣除,但仍然有不少劳动者由于种种原因未及时提出申诉,失去了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