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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刑事法院认定其违反选举法及滥用权力;一被告临时获释 25日,获判监禁后,泰国选举委员会主席瓦萨纳(中)走出曼谷刑事法院。
泰国曼谷刑事法院24日判处包括选举委员会主席瓦萨纳在内的3名委员会成员4年监禁,罪名是渎职。法院认定,他们允许无资格候选人参加今年4月的国会下议院选举。
法院判决“打击他信”
法院认定,这3名选举委员会委员违反选举法,滥用权力,允许已经参加4月2日选举的一些候选人23日又到其他选区参加补选。法院宣布:“这几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在选举中行事不公,他们有罪,法庭判处他们4年监禁。”法院还宣布,剥夺上述3人投票权10年,禁止参加政治活动10年。
美联社说,曼谷刑事法院的判决,对泰国看守政府总理他信·西那瓦是个打击。因为这3人均被视为他信的朋友,他们的行为也被认为有利于他信。
3名被告已申请保释
3名被告已经申请保释,正等待法院就此举行听证会。
被告之一布林亚获准临时获释。他说,三人将对这一判决提起上诉,在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前,他们将继续履行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政府发言人说,政府律师认为,剥夺投票权,意味着这3名委员将不得不立即离职。
但一些私人法律专家说,这个问题应在上诉过程中决定。其他专家说,负责挑选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最高法院应立即启动相应程序。最高法院发言人拒绝作出评论。布林亚说:“我们将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直到最后一分钟。”
(新华社专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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