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文烨 通讯员李建华陈连胜)7月24日,桂林铁路乘警大队接到河南省潢川县公安局通报,6月初移交给河南的一起骗婚案,4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并同时寄来感谢信一封,表扬桂林乘警为河南农民追回被骗的36450元。
今年6月5日,北京西开往桂林的K21次旅客列车快到桂林车站时,桂林乘警大队乘警巡视到5号车厢发现4名男子神色慌张,有意回避乘警的目光。民警立即对他们进行盘查,并从行李中发现两份内容怪异、错字连篇的“婚嫁保证书”,乘警遂将有骗婚(俗称“仙人跳”)嫌疑的4人带回大队审查。
警方通过审讯,四嫌疑人供认了骗婚事实。他们均为广西隆林人,今年4月,嫌犯杨某与一位小名叫“阿平”的女子合谋,到光棍较多的河南省潢川县,以中间人介绍“结婚”的形式骗取钱财。4月底,两人窜至河南省潢川县寻找猎物,以2.8万元的价钱把“阿平”“卖”给该县一名男子。得钱后不久,“阿平”伺机逃回广西。尝到甜头的杨某决定通过这种手段来大发横财。5月初,杨某纠集张某、陈某等4人,与两个化名为“蔡小”“陈花”的女子合谋,再次北上河南骗婚。5月下旬,经过与河南当地“线人”联系找到了买主。几天后,“陈花”以2.6万元的价钱“卖”给潢川县宋大桥村农民谈某作老婆;而“蔡小”则以1.9万元的价钱“卖”给了同村的农民刘某做媳妇。交易中,杨某答应事成之后分给“陈花”1万元,给“蔡小”8000元。剩余的钱在支付完4000元给介绍人后,由杨某等4人平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