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月,信义坊的老王一直在忙一件事:寻找违规贩卖野生青蛙摊点,及时将信息通知有关部门。跑市场办公室,跑工商局,跑执法局,但结果总让他失望,无证摊贩堂而皇之,而执法部门苦水一肚。
昨天下午,记者随老王一同到了杨家门农业综合市场,没过几分钟,一中年男子手上拎了一袋青蛙,在市场门口卖了起来。
市场管理办公室一位姓钟的负责人说,小贩在市场门口贩卖,不归他们管。这些摊贩自称归正人员,时常用暴力反抗,十分棘手。
拱墅区城管执法局受理中心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说,根据文件规定,要整治贩卖野生青蛙摊贩,需先告知区林水局,两部门联合执法,市场周围确实有不少贩卖青蛙的摊贩,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自称归正人员,另一些则是老人。对于这两类人,执法难度都很大,“完全杜绝,不大可能。”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怎可以因此而疏于管理呢?”老王不解。
附
查处贩卖野生动物 各部门职责清楚
2005年,杭州出台文件规定,明确各部门在查处无证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的职能分工:主要由市城管执法局处理为主,执法过程中,遇到违法数量或数额较大的行为,市城管执法局可会同市林水局或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改送公安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