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7月26日电(记者刘伟、覃广华)南宁海关缉私局历时1年多时间侦破的“5·11”特大走私进口盗版光盘案,7月26日由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凭祥市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从南宁海关缉私局了解到,全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 这起案件共走私进口盗版光盘3000余万张,案值约1.88亿元,偷逃税款2800多万元。林跃华、黄日峰、曾朝斌、刘少波、黄东伟等12名被告到庭受审。
2005年1月27日,南宁海关缉私局凭祥缉私分局在广西宁明县明江路段查获1车涉嫌走私进口的鸭毛。经检查车内夹藏有68件共67550张DVD盗版光盘。经初步侦查,发现这批光盘是由宁明县爱店镇一个以黄东伟为首的走私团伙走私入境的。凭祥缉私分局通过掌握的情况和案情分析,认为这个团伙还极有可能会继续作案。
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缉私民警在南宁市五一路某仓库内发现了黄东伟团伙的一个窝点。2005年5月11日,缉私民警对这个窝点进行搜查,查获涉嫌走私的盗版DVD59箱共计59000张。
南宁海关高度重视,成立由南宁海关缉私局副局长吴适祥任组长的“5·11”专案组,从关区抽调30多名精干警力转战深圳、广州、厦门、北京等地开展侦破工作。
侦查发现,自2002年底起,香港不法商人郭碧华、林跃华等人在毗邻国投资1000多万美元,开办了一个“星光影碟联营公司”(简称星光公司),引进了5条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光盘生产线,主要从事生产DVD和VCD盗版光盘。郭任董事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生产、销售及设备材料的订购工作;林任董事,负责组建生产厂和中国市场的销售工作。
为了使整个走私活动的正常运作,林跃华雇请黄东伟在广州联系范某(另案处理)等客户,由范某等客户提供母盘,寄到南宁交给曾朝斌和刘少波,之后再由曾朝斌寄到凭祥转送到星光公司进行生产。星光公司根据母盘和订单生产出客户所需的盗版光盘后,派人将盗版光盘送到边境,由郭碧华雇请的黄日峰等人从边境的广西宁明、凭祥偷运入境,并运往南宁交给曾朝斌。曾朝斌、刘少波等人将接收到的进口盗版光盘以“配件”的名义,通过物流公司运到广州,交给相应的客户。黄东伟等人收到货款,扣除费用及提成后,存入星光公司在国内的银行账户。从2002年12月至2005年5月期间,这个团伙多次组织、策划、实施了盗版光盘的走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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