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二审 屋顶堆杂物要罚50~100元
时报讯 (记者 夏令 实习生 申晨 通讯员 穗仁宣)
昨日,《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审议。 根据草案修改稿,居民在屋顶和公共场所堆积垃圾、杂物的,将给予警告,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要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专家学者、人大代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市人大对去年12月底提交的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增删了部分内容。
草案修改稿新增条款规定,市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逐步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而由于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目前做不到,因此改为食品加工、饮食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对餐厨垃圾应单独收集和处置。
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或者堆积在人行道、马路、花坛、绿化带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理,处以200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将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对宠物的粪便未即时清理的,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以50元罚款。居民在屋顶和公共场所堆积垃圾、杂物的,给予警告,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编辑点评 屋顶堆杂物也要罚款?
广州的居民可要小心了,今后只要你在屋顶或者公共场所堆积一些杂物,说不定就要因此而被罚款,原因是你破坏了市容环境卫生。
这年头,想在城市的空间里挤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很不容易,房价涨得离谱,一般平民百姓只能弄个勉强够住的小窝。如果家里的东西多得没地方放了,难免会随手拣些不重要的杂物放在屋顶或者其他地方。只要在老城区走一走,这种情况可以说比比皆是。除了那些豪华的高档小区,谁敢保证你的小区里从来没有人把杂物放在公共场所呢?
可是现在,再这么做就要面临着被罚款的可能,实在是让人有些想不明白。把杂物放在自家的屋顶上,妨碍了谁?要说破坏了市容,可大街上比这恶劣的情况多的是,也没见有人来管理。再说了,能在屋顶放杂物的大多是那些老式低平房,屋主的经济条件或许并不宽裕。假如因此而被罚款,至少可以说这项规定少了些人文关怀。
还有,这公共场所范围未免太广了,既没有个准确定义,也没有个大概指向,让人有点一头雾水的感觉。假如我把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等待清洁工来收,算不算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呢?
其实,广州人大多是爱护广州的,但有些小生活习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变。以一个并不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来强制市民改变,恐怕不太符合我们的现实。屋顶堆杂物要被罚款的规定或许应该三思而后行。李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