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毒绑在腿上辗转来京,被人举报后进京即被抓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实习生徐晓芳)昨日上午,北京二中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22岁的杨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今年1月,杨超将870克冰毒从深圳运回北京被抓,警方从其小腿上查获用胶带裹住的冰毒。
据法院查明,今年1月18日,杨超来到深圳,从他人手中购买了870余克冰毒。为避开机场安检,杨超用胶带将冰毒绑在腿上,搭乘长途车从深圳辗转河南省、安徽省、天津,最后搭乘别人的富康车进京。
经人举报,杨超进京后立即被警方抓获,所运输毒品全部被查获。
杨超在法庭上说,自己是受王某的指使运毒的,并不是主犯。
但二中院审理认为,杨超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而且毒品数量大,没有证据证明他是被人指使属从犯,因此,依法对其判处死刑,但可不立即执行。由于此案将上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缓日期将从高院核准后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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