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然而,昨日,记者在阆中构溪河湿地保护区内看到,一家炼焦厂在此炼焦煤,滚滚浓烟正在熏烤湿地,令人触目惊心。在湿地保护区建炼焦厂,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周围居民怨声载道。 据了解,这家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炼焦厂竟是上届镇政府的招商引资企业。
举报炼焦厂破坏湿地生态
“构溪河湿地保护区内有人非法炼焦煤,湿地生态遭到严重破坏……”近段时间,记者多次接到这样的举报电话。接报后,记者赶到距阆中古城60多公里的湿地保护区所在地———千佛镇采访。
构溪河植被葱茏,低飞的白鹭盘旋在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溪间,两岸风光如画。车过千佛镇,记者便看到股股浓烟从山沟里冒出。来到炼焦厂,只见3个窑洞在“放烟”,一村民说,经过20多天的烧窑“放烟”后,焦媒就炼好了。在窑场的另一头,堆放着炼好的焦煤,几名装卸工正在装车。千佛镇小保宁村村民告诉记者,闷热的天气中浓烟滚滚,令人窒息的硫磺味儿,害得他们每天晚上都不敢开门窗睡觉。
炼焦厂地处山坡上,离10多米便是构溪河,河面上也泛起一层粉尘和焦油,炉渣和砖块堆在溪边,村民吴先生说,只要小溪一涨水,这些废弃物便会冲到河内,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一位女士告诉记者,以前她可直接去河边洗衣服,现在河面有一层油,连衣服都不能下河洗了。
调查政府招来“放烟厂”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6年,国家就明令关停十五种重污染小企业,小炼焦厂包含其中。那么,小炼焦厂为何在风光如画的湿地再现呢?
记者获悉,去年3月11日,千佛镇“农业服务中心”以每年5000元的管理费“招商”引入旺苍县生意人侯兴凯、肖海生投资办炼焦厂,与其签订了为期5年的“投资管理协议书”。因此,在既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又没办理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就炼起了焦煤,生意红红火火。
既然是招商引资企业,工商部门为何不办理“营业执照”呢?昨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千佛工商所所长杨兵。杨说:“工商要办理营业执照,首先要有市环保部门的意见,若环保部门没有出具相关手续,我们是不能给他办理的。去年10月,工商部门还以无证经营为由,处罚了当事人罚金2000元,并限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记者问,直到现在又为何不停呢?杨说:“因为是政府的招商引资企业,今年初,炼焦厂还投入了50多万元,因此,我们处理也有一定难度。”
阆中市环保局一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炼焦厂属于“十五小”重污染企业,是不允许办的,环保部门按照有关法规收取了排污费,去年9月份,市政府对其作出了关闭的决定。
炼焦厂老板肖海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炼焦厂每月生产两三百吨,像我们这种小企业在旺苍县达不到年产20万吨的要求,属于关闭的对象。但在阆中办厂是经过当地政府同意了的,我们每年向农业服务中心交5000元,还向环保部门交了几万元排污费。我们把厂办起来后,税务部门也征了税,到现在很多部门都来收钱……我们投资又这么大,我们正在想办法办手续。”
那么,政府为何引进“放烟企业”?千佛镇陈镇长说,这是上届政府引进的项目,并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责令限期关闭土法炼焦厂的通知》。记者看到,镇政府在3月25日便向业主发了通知,并责令于3月31日关闭。记者同时了解到,镇政府已向业主下发过3份类似的通知,最后一次是6月20日。
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湿地保护区内炼焦,对政府通知置若罔闻,其关键问题是有关“收了钱”的职能部门没有“硬”起来。
听证炼焦厂必须关闭
非法炼焦引起社会各界强烈不满,有关职能部门也称有苦难言。千佛镇政府就炼焦厂关与不关,于4月25日召开了有公安、工商、司法、居委会代表、经营业主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记者在“听证会议纪要”中看到,经营业主侯兴凯投资达70万元的炼焦厂,只正常生产了不足一年的时间要马上关闭,投资将很难收回。侯在听证会上说,对于给村民带来的不便,望给予理解,等投资收回后再关闭。而居委会代表则表示,炼焦厂对周围环境、河水污染以及人体带来危害,强烈要求关闭。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代表意见统一,即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炼焦厂,属国家重点整治的“十五小”企业,虽有招商合同,但由于违背国家法律、政策,是无效合同,双方应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关闭。
千佛镇陈镇长明确表示,按照听证会纪要精神,炼焦厂必须在三个月内关闭。昨日,记者看到,非法炼焦厂最后期限己到,但炉火依然很旺。
文/图特约记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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