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酝酿立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网吧要受罚
明天(28日),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备受关注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据介绍,《条例》着重突出教育、预防、矫治三方面的内容,坚持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关键是预防的指导思想,将教育与预防相结合,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相结合、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相结合,可操作性与倡导性相结合,强化了学校、家庭、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有关方面的责任。
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发生,关键在于学校、家庭、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相互配合,《条例》第十七至二十八条,主要从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方面,对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提出了要求。
根据《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按每接纳一名未成年人并处二千元罚款;对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三名以上未成年人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八名以上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外,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或者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机服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记者胡键 通讯员 王茜) (责任编辑:张剑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