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琳 实习记者 翟春霞)昨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召开了打击非法行医暨治理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大会,明确提出严厉打击11项非法行医活动,并对将房屋出租给黑诊所的出租人追究责任并处以罚款。如果把房屋出租给黑诊所,就要被处以3倍以下租金的罚款;如果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可被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城中村是黑诊所的重灾区,针对这种现象,碑林区政府发布通告,根据公安部第24号令《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严肃追究将房屋出租给黑诊所的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对其予以警告,并处以月租金3倍以下罚款;对黑诊所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将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碑林区政府要求,辖区8个街道办要掌握本辖区内黑诊所分布情况,瞒报、漏报要追究责任,并记入年度考核。
碑林区明确强调,从现在开始到年底,严厉打击11种非法行医行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的黑诊所,非法行医的个人;涂改、出卖、转让、出租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个人;擅自变更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超范围开展性病及其他传染病、精神病、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和个人;未取得执业许可证书,擅自开展医学美容、医学健康检查等医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等。广大市民发现以上行为,可以拨打电话029—85350402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