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的法治环境为目标,大力实施普法“五项工程”,全面提高了各级干部、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一、抓好“龙头工程”
我们以实施“一把手工程”为载体,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点,强化机制建设,带动了全市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落实目标,统一管理。制定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其实施细则,将5大类26项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并纳入市级目标统一管理考核,使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二是强化督察,动态管理。建立了信息反馈员制度,分阶段总结和讲评学法用法进展情况并排名通报。三是严格考核,首先是建立了登记制度,设立统一的学习档案。其次是建立了考评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列为干部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再次是建立了惩戒制度,凡普法考试不合格的干部,人大不予讨论任命;凡在依法办事上出现问题的干部,调离工作岗位并追究责任。
二、抓好“细胞工程”
把农民和社区居民的普法教育作为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来抓,先后制定实施了《牡丹江市城市社区普法工作指导性意见》和《牡丹江市新农村法制建设指导性意见》,“六有”工作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和社区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有阵地:在全市188个社区和864个行政村统一制作了居民和农民权利义务的法治化管理宣传板。有课堂:通过建立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有考核的法制学校,在社区和农村开设了法制课堂。有场所:为农村和社区建立了法律图书室,购置了贴近农村实际的、与农民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书籍。有队伍:大力培养农村和城市社区普法骨干,目前每个村和社区都有一个党支部书记、治保主任和调解主任为主要成员的法制宣讲小组。有内容:在农村和社区,突出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民主政治方面的法律知识;基本国策方面的法律知识;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活动: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三、抓好“基础工程”
我们结合新形势下青少年的新情况、新特点,充分发挥“四个作用”,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一是发挥普法部门的保障作用。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实施。二是发挥各级学校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学校作为青少年学法的主阵地作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法制教育。三是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我市从政法机关选派了543名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传能力强的政法干部,为每个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四是发挥社区的教育作用。在“听、看、谈、乐、帮”五个方面走出了在社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路子。
四、抓好“重点工程”
在“四五”普法中,我们将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作为重点。
一是统筹安排。采取全市统一培训和部门专业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把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成绩作为持证上岗的先决条件,作为晋职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精心组织。将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分作通用和专业两个部分,通用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必修内容由全市统一组织,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则由各专业执法部门分别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三是严格考核。近几年我们对全市公职人员集中统一进行了四次普法考试,并已形成制度,参考对象也从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人大任命的检察员和审判员扩展到全市所有公职人员。
五、抓好“难点工程”
我们针对企业普法工作相对弱化这一现实,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四个结合”,推动了全市企业的和谐发展。
一是与员工需要相结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税收、劳动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对企业基层员工,学习内容主要是宪法、劳动、婚姻家庭等与其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二是与学法形式相结合。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三是与普法活动相结合。每年都组织普法小分队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四是与各部门职能相结合。建立企业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企业普法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
通过五年来的扎实工作,实现了从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到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为重点的全民法律素质教育的跨越;实现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到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的跨越;实现了普法工作从长效机制较弱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跨越;实现了普法工作从发挥作用不充分到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跨越,推动全市营造了文明和谐的法制环境,为保证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