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自主创新产品、地产优质品牌产品首批推荐目录
本报讯 (记者 刘艳通讯员纪伟腾)我市《自主创新产品、地产优质品牌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今日在本报刊登,据悉,各有关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单位采购时要充分考虑“推荐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推荐目录”中的产品。 昨日,记者就相关事项采访了市经发局。
记者:为什么要发布“推荐目录”?
答: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已明确了厦门的经济发展以工业为主导,以工业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6月份,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支持当前工业生产的若干意见》,推动集中采购我市优质品牌工业品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布“推荐目录”,是为了宣传我市优质品牌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促进其市场占有率的提高。
列入“推荐目录”的产品,一是工艺成熟、质量可靠、已形成规模的产品;二是我市企业自主创新开发,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的新产品。由政府向全社会宣传推介这些产品,有利于各有关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单位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充分发挥自主创新、地产优质品牌产品优质、价宜、服务及时到位的优势。
记者:“推荐目录”是如何产生的?
答:发布目录,将自主创新、优质品牌产品推荐给集团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今后原则上将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认定。此次第一批推荐产品,基本是政府部门直接认定,主要从四类产品中选择,一是自主创新产品;二是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如“DELL”计算机、“ABB”配电控制设备、“Linde”叉车等;三是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如厦华彩电、金龙客车、厦工装载机、通士达节能灯等;四是年产值亿元以上,且得到相关管理部门和用户普遍认可的产品。
记者:下一批“推荐目录”何时产生?
答:市经发局、质监局、建设局、工商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请各企业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在8月15日前书面或口头反馈到市经济发展局经济运行处(电话:5040009、5052402,传真:5052397,联系人:姚先生、陈先生)。预计年内会发布第二批“推荐目录”。
记者:对列入“推荐目录”的产品如何监管?
答:基本原则是产品列入“推荐目录”后,在有效期内如发生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或用户对产品(非关键)质量、服务投诉超过3次的,即取消资格。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