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为索要40余万元的债务,印江人杨德和叫上3个“兄弟”将对方绑架,向对方家属索要赎金50万元,不料钱还没到手罪行已经暴露,在逃往广西南丹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43岁的杨德和原系贵阳市车辆厂物业公司职工,2002至2004年,杨德和在刘某承包的工程中打工,当时两人关于工资等事项,仅达成口头协议,没有第三人在场证明。 在工程完工后,刘某拖欠杨德和40余万元的工资。杨多次找刘某索要,但刘都用各种借口推脱。2006年年初,杨德和认为刘某欠自己的钱已没有归还的意思,于是,邀约了朋友田拥军、肖波和田进红预谋绑架刘某。杨还指使肖波、田进红、田拥军准备了猎刀两把、尼龙绳、毛巾及封口胶等作案工具,并在租赁公司租借了一辆绿色长安面包车准备用于作案。
2006年3月初,杨德和、田拥军、肖波和田进红多次在刘某住处附近踩点,待机绑架刘。3月14日晚19时许,杨德和等4人窜至贵阳市都拉营车辆厂刘某的住处守候至当晚23时许,刘某才驾车回来,杨德和等人乘刘下车之机,见四处无人,便一拥而上强行将其拖至杨德和驾驶的长安面包车上,对刘实施绑架。次日上午,杨德和等人通过刘某向其家属勒索赎金50万元,要求其家属将钱汇至农业银行卡上。刘某为了自保,主动问杨德和的银行账号,并称可以打50万元到他的账户里。之后,刘某主动提出要给家里打电话,由于刘某是广东人,平时都说的是广东话,杨德和等4人便要求刘某用普通话和家里人通话。刘某在电话里先是用普通话,随后,刘某再次和家里人通话时,便用广东话,杨德和等人也听不懂,怀疑刘已将自己被绑架事告诉了家人,并通知家人报警,于是4人驾车挟持刘某往广西方向逃窜。3月15日下午14时许,杨德和等人驾车一直逃到南丹附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日,杨德和、田拥军、肖波和田进红4人因涉嫌绑架罪被押上了被告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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