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已经实施了8年,从今年3月份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采取了政府自查,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等方式,组织了8年来第一次全方位的执法检查。通过这次检查了解到,本市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维护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了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民族乡村人均收入5年增长近50%
彭大爷是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的一名农民,前些年因支付不起几十元钱的书本费,儿子不得不辍学在家。2003年,政府实施了为少数民族种养户提供贴息政策,彭大爷放养了几百只山鸡,当年收入就达上千元。现在,彭大爷一家的年收入已超过6万元。据了解,长哨营乡的11个满族村,2005年人均纯收入6312元,比上一年增长12.2%,高于全乡人均收入98元。
本市共有5个民族乡、111个民族村和13个民族工作重点街道。为落实《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市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在“十五”期间设立了每年1000万元的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十一五”规划又增加到每年2000万元,各区县政府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配套资金支持。通过政策、科技、资金的扶持,采取鼓励偏远山区少数民族乡到平原办厂、山区民族村整体搬迁、为少数民族种养户提供贴息等等,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加大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巨资解决饮水问题、进行农田和电网改造、修建公路等民心工程,使少数民族乡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据统计,全市5个民族乡农民人均收入由2000年的4378元增加到2005年的6678元,增幅达52.5%;111个民族村农民人均收入由2000年的5046元增加到2005年的7515元,增幅达48.9%。
投入资金促进文化教育事业发展
本市少数民族共有59万多人。随着生活的富足,他们对文化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如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近几年先后投资800万元,用于校舍修缮、设备购置等,现在有远程教育网、双向闭路教学系统、面对面电视内部交流,教师全部实现了网上备课。学校的硬件和软件,都发生了质的飞跃。
这样的变化是政府对少数民族教育扶持的结果。
目前,本市有民族学校49所。根据《条例》要求,本市设立并不断提高专项经费,以改善办学条件。2005年,市教育经费投入已达3609.7万元。在此之前,本市已投入220多万元为23所民族学校配备了网络计算机教室,所有民族学校全部开设了信息技术必修课。
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方面,全市5个民族乡、109个民族村全面实现了广播电视信号覆盖;投入资金268.9万元,重点扶持13个民族工作重点街道、22个民族工作重点社区及5个民族乡和部分民族村的文化站建设,并且都实现了达标。为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开展了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有的民族乡做到了村村有活动场所、月月有文体节目展演。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落到实处
少数民族的餐饮和丧葬习俗,是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
近几年来,部分民族企业经营困难,清真餐饮副食网点萎缩。针对这一情况,市政府将牛羊肉供应纳入“北京市食品放心工程”,拨专项资金用于清真餐饮副食业的发展,使一批老字号企业摆脱了困境。目前,在全市重新调整设置了177个清真食品网点和经营专柜,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展到近2000家。特别是在首都机场和北京西站设置了清真餐厅,为重大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方面,市政府经过多年努力,用土地置换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回民公墓用地紧张问题,保证了今后15年内公墓用地。
市和区县政府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就要办实事、解难题。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宣武区牛街100余万平方米和朝阳区常营回族乡11个村的危房进行了改造等等。当地的回族群众说:有这么好的环境,要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
通过几年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维护了首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