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在津被诉张家民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本市西青区杨先生的帕萨特轿车在深夜自燃,不仅整车被全部烧毁,而且还祸及周围的三辆机动车。前不久,杨先生一纸诉状将生产者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及销售商天津某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 日前,南开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2006年 1月 2日凌晨,杨先生停放在居民楼外的帕萨特轿车突然自燃起火,据杨先生回忆,他是1日晚上6点把车停在楼后的,熄火锁门后一直没动,凌晨2点15分,杨先生的妻子首先发现车着火了,杨先生立即拿着干粉灭火器跑出楼外,无奈火势太猛,最后是消防队及时赶到扑灭了大火。后经西青分局消防处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确认,该辆帕萨特轿车自燃系因车辆线路短路引起,此次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
杨先生认为,自己购买该辆帕萨特轿车不满两年,始终定期作保养,而且没有私自动过线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自燃,说明该车的产品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杨先生要求生产商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和销售商天津某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编辑:孙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