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高管自揭物业收费黑幕
早报讯(记者周长锋)昨日,厦门某知名物业公司的一名高管约见记者,揭露目前部分小区物业公司收费不合理的地方。该人士表示,他这么做,是希望能够引起部门重视,由此规范整个行业的收费行为,毕竟物业管理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物业公司必须为自己的不诚信埋单,不能继续收业主的“黑钱”。
“增值业务”业主没份
该高管表示,物业公司若按照合同进行收费,利润是很低的,因此,有的物业公司就想方设法通过其他途径收费。
所谓“物业增值业务”就是某些物业公司利用被委托管理的楼盘资源从事的一些增加收入的业务。如电梯广告、室外广告、楼宇电视、临时停车费等。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该收入应归楼盘所有业主所有。然而,“物业增值业务”却成为有的物业公司大发横财的重要渠道。为欺骗业主,只将“物业增值业务”收入中的极少部分分给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拿走绝大部分。有一家物业公司一年仅此一项获得的净收入就达近200万元。
水电公摊成圈钱手段
水电和公摊也成为某些物业公司的圈钱手段。有的是加大公摊,有的则是把物业公司耗掉的水电费也加在业主身上,还有的是按照商业用电的标准收民用电的费用。
该高管还举例,某物业公司有两处办公场所,一处面积500多平方米,一处面积1000多平方米。两楼盘的物业均由该物业公司管理。多年来,该公司不单没交过一分钱的水电费及维修金,反而利用物业平台,借代收水电费之便大肆“创收”。
“目前缴纳水电费有两种方式,物业代收和业主直接缴纳。物业公司代收这笔费用是没有任何报酬的,但物业公司为什么还会积极代收呢?”该高管称,其实大量的现金被物业公司占用了,都是拖2个月或者3个月才去缴纳。大量的水电费被某些物业公司拿到外地投资。
公共停车位收入不菲
还有小区公共停车位,按照相关规定,这笔费用归业主所有,但大多数时候,物业公司只是象征性地给业委会一点,大部分也落入物业公司的腰包中。
该高管举例说,按保守数据测算,一个小区一天有30辆车停靠停车位,每辆收费5元,一年下来就有5万元以上的收入,有的车位收费10元,总收入则将超过10万元。一些小区的保安宁愿分次收费,也不愿按月收费,就是因为每天收费给张停车票就行了,按月收费就要出具发票,钱要交给业委会,所以小区物业管理者就不干了。
该高管最后说,他所披露的这些,只是物业公司不合理收费的冰山一角,更多的内幕在适当的时候他会和盘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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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人大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在其网站上公布,向市民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长期以来,物业收费都是由物价部门核定。而物价部门在为一个小区的物业核定完收费标准后,业主们都得接受。在这个过程中,业主对小区物业费该收多少并没有自主权。由此,《草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以前,由于业主每月缴纳的维修基金的使用都是由业委会审核,不少小区业主认为此项费用花得不透明。这项费用的花费,也是目前小区物业纠纷中的热点问题。由此,《草案》第二十五条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所需费用从管理费中抽取,审计报告应向全体业主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