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7月27日讯:
交了赞助款就可以减免处罚,从1998年开始,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利用这种方法充实自己的小金库。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认为,该大队涉嫌单位受贿184.34万元,批准逮捕4名主要责任人。
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主要职责是对海口市建筑市场及城市道路施工建设依法进行监管、对违章施工建设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下设三个执法中队。
今年6月15日,海口市检察院立案查处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涉嫌单位受贿案。经侦查查明,1998年初,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大队长韩忠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违章施工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收取赞助款后减免行政处罚的办法,收取的赞助款集中交大队收管,按10%的比例返还各执法中队用于个人奖励,其余由大队统一支配。
从1998年开始,城管第四大队大肆收取违章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款,并对缴纳赞助款的单位和个人免予行政处罚。至案发时止,三个执法中队共收取184.34万元赞助款,全部存入城管第四大队私设的小金库,以账外账列支。其中按比例给予拉赞助款的个人奖励共计50万余元,用于接待费开支共计39万余元,以各种名义发放补贴41万余元,大队长韩忠自批自支12万余元。
目前,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主管人员韩忠和直接责任人员林道德、羊永彪、韩耕农已被依法逮捕。(纪燕玲刘玫/南国都市报)(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