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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杰受贿118.5万挪用公款100万,庭审承认全部指控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卢颖 莹莹)广州广重企业集团原董事局主席、总经理王胜杰昨日站在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检方在庭上指控王胜杰凭借“一把手”的权力追逐私利,受贿118.5万、挪用公款100万,涉嫌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
王胜杰曾是一位“有事业心、有责任感,为企业作出过贡献”的企业“功臣”,就在“落马”前的一个月还被评为广东省20名“杰出企业家”之一。但当他看着“洗脚上田的农民”一个个暴富之后,心里极度不平衡,走上了非法敛财之路。王胜杰在广重集团任老总7年,广重集团负债暴增7倍。
昨日庭审上,王胜杰基本承认了各项指控,法院将择日宣判。
庭审焦点
案发前补写借条给行贿者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卢颖 莹莹)昨日庭审中,王胜杰主要对3项指控提出了一点儿“不同意见”,一旦公诉机关追问,他就十分“老实”地说:“还是以公诉机关的指控为准。”
10万元红包 以为下级发给的奖金
庭审中,检方指控王胜杰收受集团副总经理李某的“炒股分红”10万元。
王胜杰表示,并不知道这10万块是“炒股分红”,以为这些钱是“副总”李某代表公司补发给自己的“经营者奖金”。
对此,公诉机关出示了李某的证言,李某表示,作为下属无权给领导发奖金,这10万块钱是为了感谢王胜杰支持炒股和默许分钱的行为。
李某认为,私下炒股赢利与王的“英明决策”是分不开的,李某曾对王胜杰说:“以前都是领导奖励下属,现在就由下属奖励领导吧。”
60万元借款 很可能还了,也可能没还
检方还指控,王胜杰擅自借款1000万元给陶某,陶某为此给了王胜杰一个黑袋子,袋子里放了60捆百元大钞,一捆一万元,共60万元。对这项指控王胜杰表示“记不清了”,在他印象中,他“借”的60万巨款不止一笔。
庭审时,在公诉机关的再三追问下,王胜杰摸着脑袋仔细回忆,十分认真地说:“在我的记忆中,‘还了’的几率比较大。现在这种印象占了上风,那么很可能是‘还了’。”
公诉人立即追问说:“什么叫‘很可能’?‘很可能’还了,是不是也就‘很可能’没还?”
听了这话,王胜杰又立刻赞同,表示也可能没还,自己实在记不清了。
此时,旁听的数百人一阵儿“窃笑”,坐在记者身旁的旁听人员嘀咕着说:“那是因为贪得太多,所以60万的巨款都记不清了。”
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显示,王胜杰曾先后拿了陶某两笔60万的巨款,其中一笔打了‘借条’并归还,另一笔则由王胜杰吞了。公诉机关认为,“两笔60万一张借条”是王胜杰故意混淆视听、逃避侦查的伎俩。
20万元现金 案发前补写借条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王胜杰曾收受苏某所送的现金20万元。王胜杰庭上提出,这20万是借的,有借条,自己曾两次想还钱,但苏某总以“工作忙”、“不在广州”推脱。
然而,苏某的证言却称:“当时给钱的时候就没说是‘借’,从来没有指望王胜杰还钱,王也没有提过要还钱。”
公诉机关还指出,借条没有具体的日期,并且是在“借钱”一年多之后,眼看东窗事发才补写的。 图:王胜杰在广重的职工宿舍沙园三街南4号的603房住了很多年。他搬出去后老职工传言他在外面买了好几套房子。如今,“广重”外的市民买下了这套房。范如石/摄
最后陈述
相信党和政府作出的判决
新快报讯昨日的整个庭审中,王胜杰表现得十分“配合”,就连公诉机关也向法院提出,王胜杰在纪委“双规”后,投案自首,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从轻的情节。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这位涉贪百万的王胜杰,突然很有“党性”,他只说了一句话:“我相信党和政府,相信党和政府会对我作出实事求是的判决。”
王胜杰的“自白书”
昨日,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宣读了王胜杰的一份“自白书”,王胜杰说:“1984年至1995年任职期间,我确实是‘两袖清风’的。后来,我再看看周围的人,始终觉得不太公平,那些洗脚上田的农民包工头,原来也是斗大的字不认识,后来都是‘干这’、‘干那’的发了财。我们在国企干了一辈子,长时间兢兢业业,最后什么也没得到。所以,我想通过一个‘合法’途径,办公司、持股得到一些利益,我失去了自控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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