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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拱北海关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通报,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关侦办的首例特大走私仿真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林某、卢某走私普通货物罪成立,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同时没收查获的仿真枪314支。据介绍,此案是全国海关查获走私仿真枪案首个被成功判刑的判例,该判决日前已经正式生效。该案成功宣判对今后侦办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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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五金中夹藏314支仿真枪
2005年11月8日晚,拱北海关在珠海内伶仃附近海面截查一艘运输废五金的货船,发现该船上2个货柜的封锁有被拆卸的痕迹,海关缉私人员打开货柜,查获夹藏在货柜内的仿真枪支55箱。经清点,共有仿真枪314支,配件584件、仿真子弹35万发。这是当年全国海关系统查获的最大一宗仿真枪走私案,也是拱北海关首次查获的最大宗特大仿真枪弹走私案件。随后,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和卢某以涉嫌走私国家明令禁止入境的仿真武器被批准逮捕。图为搜出仿真枪。(记者陈治家通讯员王湛怡、张建林摄影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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