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见习记者 杨麟 实习生王晓玲黄剑)19日,“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在北京启动,武汉成为首批试点接入城市。
据悉,文化部此举旨在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卡拉OK厅,并逐步解决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厅经营者在著作权上的利益之争。 “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启用后,卡拉OK厅交纳的版权费将首先汇集到中国音像协会,除一部分资金作为该协会管理费用外,其余将支付给著作权人。
这意味着,武汉市所有卡拉OK厅将要向所点播歌曲著作权人交付“版权费”。“版权费”将给武汉市卡拉OK市场带来多大冲击?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各方。
武汉市文化局市场法规处处长王国华认为,这对卡拉OK厅来说利大于弊,有利于规范经营,提高服务水平。他说,目前武汉市共有630余家卡拉OK厅,大多数厅曲库容量都在2000首左右,其中还掺杂不少低俗、不健康歌曲;预计明年上半年接入“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后,曲库容量将猛增到约3万首。这无疑会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选择,也有利于卡拉OK厅吸引客源;现在唱片公司诉讼卡拉OK厅侵犯版权的案件层出不穷,使用统一的歌曲点播系统,可以集中解决版权问题,对卡拉OK厅经营者来说,也是一个降低“版权费”成本的较好办法。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部分低档次卡拉OK厅提前退出市场。
大型卡拉OK厅阳光钱柜副总经理倪万平说:“这个钱肯定会由经营者出,但会计入消费者成本。对我们的经营也会造成一定影响,消费者会问为什么要出这个钱,值不值得出。会对整个行业起一定的规范和整顿作用,杜绝一批不良歌曲,对经营者来讲也可以赢得一定的口碑。”
但一些小型卡拉OK厅经营者对此则忧心忡忡。一小型卡拉OK厅老板告诉记者:“对大型的卡拉OK厅可能无所谓,但我们压力就特别大。如果必须实行的话,钱肯定由消费者出。到我们这里唱歌的顾客图的就是便宜,这样一来生意肯定不好做了。”
虽然正式收费细则尚未出台,但消费者对此反响强烈,普遍认为卡拉OK厅一定会把“版权费”通过各种手段转嫁给消费者。
某机关工作的罗先生认为,“歌曲著作权人通过发行唱片等就已经获利丰厚,现在唱歌也要收取版权费,那么我们路上自己哼歌是不是也要收‘版权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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