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建委制定出台《杭州市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试行)》。
今后,杭州市所有建设工程,都要为施工人员全面上“建工意外险”,施工人员意外伤害死亡最少可获赔15万元,这比原来的10万元标准,提高了5万元。
最引人关注的,是《办法》中要求,以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都必须给施工人员投保,而其投保额将为工程造价的1%左右。
这意味着,以后施工单位的成本将提高,工人施工将更有保障。
不办理投保手续不得开工
建工意外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主要针对建筑工地内的施工人员,因为施工现场施工受意外伤害,或是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施工工程相关联的伤亡事故。
投保人为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将建工意外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切身利益,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要先进行投保,否则不得开工。
其他保险公司也可分享“蛋糕”
此前,杭州市自2001年4月就开始推行建筑施工意外伤害险,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其弊端渐渐显露。
比如,原来只指定两家保险公司的方式,限制了其他保险公司的介入;而已介入的保险公司却缺少改进工作的动力;保险应附带的安全服务不能实现等等,由此引发了多次投诉。
新的《办法》中规定,凡符合国家规定的本地保险公司,均可参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但要求在市区开展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开展业务前报市建委备案。
这对其他保险公司和投保单位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按照工程造价收取保险费
为避免全面放开后可能出现的保险公司、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保险行为的不统一,《办法》对建工意外险具体内容提出统一要求:不以人数和记名的方式对每个人进行保险,而是对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进行保险。
那保险费率如何收取?《办法》中规定,考虑到施工队伍流动性大,工程造价在2亿元以下,按照工程造价的1%收取保险费;2亿元以上的按照工程造价的0.8%收取;保费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保险费率可以实行差别费率,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
民工意外死亡最少获赔15万
《办法》对赔付额有了提高。
其中,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每人赔付额不少于15万元。而之前2001年的规定中只有10万元最低赔付额。
因意外事故或工伤事故致残的,按照下列标准赔付:一级10万元;二级9万元;三级8万元……十级1万元。
出现不良行为可以举报
杭州市建委表示,将设立专门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将依法查处。
杭州市建委投诉举报电话:87012398。说法工人最怕工伤的天价药费建工意外险可谓三赢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四川等多个城市都推行强制“建工意外险”,只是保费的收取方式不同。
从事高风险行业的人来说,更关心自己在遭遇意外事故后的医疗费用。而现有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这一担忧更是成了他们的心病。
意外伤害险的强制推行,将使建筑工人成为第一受益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可支付医药费。
政策也惠及到建筑企业,有建筑业人士对记者说,“给工人们买上一项意外伤害险是件投入少、回报多的好事———工人能从中得到实惠,公司也能降低风险。”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建工意外险的推行,在给保险业带来巨大的业务发展空间的同时,在转移建筑企业风险、保障建筑工人利益方面,也将作出贡献。关键解读
如去年,杭州基础建设投资达370多亿元,由此计算,意外险费至少需缴3亿元,而去年杭州建筑工人死亡仅45人,由此一算,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可是不少啊!
政策追问
1%的标准怎么定出来的?是否偏高?
《办法》要求:工程造价在2亿元以下,按照工程造价的1%收取保险费,工程造价在2亿元以上,按照工程造价的0.8%收取保险费。
近几年,“一纵三横”、“五纵六路”等一些重大工程相继展开,如果全部投保,那保费无疑是巨大的。
如,“一纵三横”投资3.6亿元,如果按新《办法》0.8%的标准推算,“一纵三横”整治工程的保费将达280万元左右。
如此高额度的保费令人惊讶。那么,这个标准是否偏高?
对此,杭州市建委负责人认为,因为施工需要的劳动力比较多,这280万的保费如果分摊在每个工人的头上,其实并不多,1%的标准还是比较合理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知情人士则说,这一费率的评估,最主要还是根据工程的建设时间、伤亡事故概率等方面统计估算的。大工程的期限较长,存在的意外风险大。同时,还要根据以往每年的事故发生量,及赔偿的数额,来计算理赔的额度。他认为,还是经过比较合理计算的。
这块蛋糕,保险公司大赚?
记者从杭州市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了解到,去年,杭州市建筑业的死亡事故为38起,共死亡45人。
而去年,杭州市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达到370多亿元,这其中,还不包括商业房产开发等。如果按新《办法》0.8%收取保险费估算,这些建设总投保金额约达3亿元。
根据有统计的死亡事故来核算,以每人15万元的赔偿额度计算,总的死亡赔偿金为675万元,才占总赔偿额的2%左右。
这么算来,对保险公司来说,这无疑是块大肥肉?
对此,保险公司知情人士认为,依据前几年的情况看来,确实有收益的,但他认为,其中也存在着风险。
“其实几年前刚实施这一保险方式时,由于城市建设的脚步还比较缓慢,好几家单位都不敢轻易冒险。”比如,2002年因山洪暴发,拱墅区一工地发生意外,死伤20余人,保险公司最终赔偿了250多万元,而收取的保险费只有几千元。
但他表示,随着杭州建设的加快,这一保险类型收益确实看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