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昨供本报消息
针对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每录取一名新生得交30元录取费”的规定,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这种收费是地方省市自行规定的,教育部并没有相关规定。如果考生因此迟迟拿不到录取通知书,教育部会介入此事。
据了解,江苏省规定院校每录取一名新生须向该省教育考试院缴纳网上录取费30元,这是经过该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教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是地方政府规定的,不应算是乱收费。而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地方政府是否应向录取院校收取录取费的问题,教育部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据介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已经向录取高校发出了“新生录取名册”,有关高校也表示将尽快向江苏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不管谁对谁错,不能耽误向学生发录取通知书。”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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