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狱舍: 本我超我
公安部通缉令发布的当晚,即有举报称刘招华在广西桂林。这一举报收悉时间,跟刘招华离开红云烟酒店的时间差不多。警方赶至刘招华在桂林的别墅,他已经离开。
福建、广东与广西警方,加上公安部专员云集桂林,“下一步,刘招华会逃到什么地方?”
桂林研究的结果,综合各种因素,刘招华可能选择三个地方:其一,福建老家福安;其二,青岛。 刘招华第二次出逃的第一站,即为这里。山东毒品并不泛滥,查缉相对不严。而那次刘招华落脚青岛,以卖彩票为谋生手段,自己竟然中了40万元——“或许刘会认为这里是他的福地,有老天爷保佑他”。其三,湖南,刘的第二任妻子即在湖南,这当然也可能是刘选择的逃亡之地。
参加这次会议的广东禁毒局陈警官断然结论:“青岛与湖南基本可以排除,他一定会回福建。”跟踪这桩案件长达6年的陈警官和福建来的阿峰开玩笑:“这回你们再抓不住他,你这个队长也不要当了!”刘招华逃亡的故事结束,一切尘埃落定之际,公安部禁毒局副处长王洪鹏说起当时首定福建,完全是侦察经验的总结。“看起来,以中国之大,似乎可藏身之处到处都是,但具体分析到个人,在被公开通缉的情况下,可以利用的资源并不多。刘招华在桂林呆了4年多,那些资源,是钱拼出来的,关键时刻,而且在有高额举报奖金的情况下,根本不起作用。他能选择的地方不多,福建他的老家,可能才是他真正可以选择的地点。”
为什么会回到福安?刘招华最终的逃亡之地,是他逃离了9年故乡。
陈警官在提审时问刘招华。
刘招华的答案很平常:“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啊!”
陈警官反问:“那么,最安全的地方是什么呢?”
刘招华望着陈警官,不解。对于自己断然直觉“刘招华一定会回福建”,而事后证明这一直觉如此神奇,陈警官想要说明的是,“最安全的地方最不安全”——刘的行踪,警方最初讨论时已经确认,在双方的博弈里,警方已占先机,只是警方的讨论及其过程无法明说。广东人陈警官以自己对潮汕以及福建人的了解,跟刘招华解释说:“这次逃亡,你一定想回老家去父亲的祖墓去拜拜。然后,你就可能真的离开大陆。”
刘招华沉默,没有如往常那样争辩。
完全不是侦察经验,单纯从乡土经验系统出发,在解释刘招华为什么会选择回到福安,当地人的分析,跟陈警官完全一致。
陈警官也有意外,千辛万苦赶回福安受捕的刘招华,却对他能够在广东受审感到满意。
为什么?
“你知道福建的简称是什么?闽啊!在福建受审,那是‘门’里的‘虫’啊!”刘招华认真地为陈警官解惑。这种心理已经比较复杂,比照“宗族同贺”的“官荣登高等学府宝座”的仪式以及由此形成的心理效应——刘的境况正好与此相反,在他完全属于乡土经验里的那个“本我”系统里,心理调整方式,或许需要他按相反方向转换。陈警官会过意来,笑笑:“这回好了,你可以做门外的鬼了啊!”
正如多数人并不乐意听刘招华絮叨他的父亲,也不完全理解他在雪峰寺呆5天的故事一样,他的“本我”以及最原初的形象,亦如惊鸿一瞥——《人民公安报》的记者胡跟着福建警官阿光提审刘招华,刘招华从口袋里掏出了糖果,“我注意他,第一次他想掏糖的时候,思想还斗争了一下,看了我一眼,笑了一下,下定决心似的,掏出一颗,剥开送进嘴里。第二次,他掏糖时,脸真的红了一下”。胡觉得这实在有意思,一个男人吃零食,而且是吃糖。黄曙光记忆里印象最深刻的刘招华,“不抽烟不喝酒,跟我一样,就是喜欢吃点糖”。这个标签式的刘招华形象,也如他的“本我”,在完全社会化的现实系统里,显得特殊而突兀。乡土经验系统与社会化经验系统结合后形成的交流界面,看起来,更多的时候是冲突的形状。
把刘招华从福安押回福州,已是那天早晨,当天必须过堂——了解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基本情况。第二天双方都有了良好的休息,可以开始认真的审与问了。刘招华看看来提审他的阿光,心闲气定:“阿光,你看上去有40多岁了吧!”
30来岁的阿光回道:“我看上去有这么老?”
…………
中午,阿光回到家好好洗个澡,胡子也刮了,还特意穿上西装,下午再去审刘招华。结果,“阿光,你怎么打扮,看上去也还是有40多岁啊”。一年过后,阿光回想当时,还是恨恨,正常来看,阿光不完全认为这是刘招华的挑衅。福建警方的主审官阿光,结合他的提审经验——隔着一道玻璃墙,提审人与嫌疑人形成的那种结构关系与氛围,“一般嫌疑人都会本能性选择讨好的或脱罪性陈述”,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心里害怕了,警察就不怕了;如果嫌疑人没有害怕,我们反有点怕了——怕他不说啊”。看起来刘招华属于后者。而且一开始他就刻意地打破了传统的提审人与嫌疑人的权力关系惯例,或者他对维护尊严有更迫切的需要。
不过,能说的故事,确如被捕时所坦言那样,刘招华说的细致认真:
“离开雪峰寺后,我去了过去做生意时经常去的广东普宁,呆了三四天,在这里做生意的赛岐人不少,怕他们认出我来。于是,从普宁去广州,然后到海口,最后到了三亚。第一次逃亡,决定在三亚呆下来……过了快一年,再回到广州,碰到普宁大佬陈炳锡。后来就跟着陈炳锡去了普宁赤水村他家。当时,陈炳锡说他前一阵跟张启生以及一个台湾人合伙买了一吨麻黄素,请一个台湾人和谭晓林派来的一个四川人制‘冰’,结果一直也没有弄出来。陈炳锡问我能不能帮他的忙。我跟陈炳锡说,其实用麻黄素制‘冰’,因为有污染,效果不好。可以用化学合成的方法来做,成本比麻黄素要低,而且风险也小。陈炳锡不太信,让我帮他先用麻黄素制出‘冰’来,结果我用他的麻黄素,帮他们提炼出500公斤……当时,谭晓林也在场,他看我技术好,说自己在缅甸还有3吨麻黄素,请我去帮他把‘冰’做出来。陈炳锡因为有这次成功的经验,下定决心给我投资,用化学方式制‘冰’。并且把工厂定在他二舅承包的手袋厂里。”
谭晓林,四川人,2001年被捕,被认定“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毒枭”,而且他也是第一个被媒体广泛报道的毒枭。
跟着阿光听审的胡很好奇:“你真的见过谭晓林?”
“当然。在广东普宁,见过两次。”
在福建提审20天后,刘招华被移交广东警方。“谭晓林邀请他去缅甸”的故事再次被刘招华讲述,同时在广东有了新的结尾,“谭晓林做‘四号(海洛因)’是没有前途的,未来世纪是冰毒的世纪。谭晓林比较土”。
刘招华被捕时,陈炳锡与张启生已经归案。刘招华广东案发,确实跟谭晓林有关,但刘招华改变了信息组合的几个基本要素,这个故事在刘的叙述里,方向变了。
在普宁,陈炳锡很场面。当地各处寺院与学校捐赠者的“功德碑”,他和妻子的名字,总是排在最上面的行列里——也很奇怪,他的名字绝对不排第一位。结合陈炳锡与刘招华的供述,陈说他迟至1998年才经人介绍认识刘招华,但刘的记忆却将此时间提前了10年,“1989年,我去普宁做香烟生意时,就认识了陈炳锡”。跟踪此案5年之久的广东孙警官比较两人:“陈炳锡是‘董事长’,刘招华是‘工程师’。”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陈炳锡,“在人情世故方面,10个刘招华也比不过,绝对是枭雄一类人物”。比较两人供述的差异,可以解释的是:对陈炳锡而言,刘招华实在是“小小弟”,胡也去看守所问过陈炳锡什么时候认识的刘招华,“陈炳锡眼角斜睨着,嘴角很不以为然,哦,你是问‘小刘’啊!”
已经查证的事实是,陈炳锡确实为刘招华的制“冰”进行了投资,370万元——设备原料,一切从头开始。对刘招华而言,“台湾人”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现在陈炳锡才是真正的东家。但从警方的一般经验来分析,刘招华此举也属例外,“一般毒犯案发,而且还在通缉期间,至少会罢手相当一段时间,不再沾毒品。刘招华不是”。
普宁制“冰”不太顺利。最后一道工序,结晶,一直不容易。这是刘招华特别乐意跟提审官回顾的故事。刘按照工艺流程一步步倒查,发现在结晶前,不断有人往混合液里大量掺水——这当然阻碍了结晶。“制‘冰’车间,只有陈炳锡的二舅才有钥匙。”刘招华疑惑不解,“为什么他会这样?”“工程师”刘招华不明白,但从广东警官提审者的观察,这似乎又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心理:做得再大,陈炳锡也是农民,这是他的“本我”。比如把刘招华的制“冰”工厂设在自己二舅的厂里,无论是否制得出“冰”,租金不会少。而从陈炳锡二舅的心理来讲,这个制“冰”的过程越漫长越好,时间长,租金便多,你刘招华能否成功,跟他并无关系,重要的是你能租我的厂房时间要长。这点小计算,最终成为陈炳锡致命的“命门”。
刘招华在普宁最终生产出接近1吨的冰毒,全部被陈炳锡及其“道友”提走了。虽然陈炳锡在普宁势力庞大,除了专心自己的“科研”,其他事情无须担心,但是刘还是决定搬离普宁。“工程师”的决定能够生效,从事后的各方证言与事实来分析,关键性的因素,不是刘的决心,而是普宁工人在操作时,不小心把结晶前液体混合物打翻,当地鱼塘被污染,遭到农民的强烈抗议。他们不得不撤离普宁。下一站,刘招华选择了宁夏。很快,刘招华宁夏的产品,12吨冰毒生产完成,运往广东。
在陈炳锡由“四号”往冰毒的转型过程中,陈的“道友”张启生找到了一笔钱,决定从缅甸金三角进货。张的供货人没有能力与胆量承诺将货运到广东交付,于是找到谭晓林,由谭承担缅北至广东一段的运输——谭因此介入此案。广东孙警官综合各种信息,甚至判定:“谭晓林未必认识张启生。这对他只是一单生意而已。”
那时候,1999年,对于中国禁毒机构而言,谭晓林是重点的目标。矮矮的四川人谭晓林,这一时期,差不多垄断了金三角的海洛因销售特别是运输环节。传统的毒品运输,从缅北地区出发,最远的终点是昆明,而谭能够将自己的运输线延伸到广东。在毒品这条“道”上的名气,谭并不比后来媒体给他制造的知名度小。
谭晓林运货的大货车,在警方的控制下,一路往广东进发,宁夏的刘招华也起身来到广东,他需要收他的货款了。
只有这批货,而且快运到广东了——张启生的麻烦是,他既没有要货人,也没有仓库存货,于是再次求助大佬陈炳锡。毕竟是老大,陈炳锡找到了要货人,也找到了仓库。但是,警方综合各个嫌疑人供述“复盘”,仍然发现陈那点习惯的小算计——这再次决定了他的行为:先把这批货存到他自己租用的仓库里,同时让马仔带着要货人看货,货色好不好,都可以压价拖时间,“无论怎样,张启生都是要付仓库租金的”。
刘招华到了广州,住进广州总统大酒店1818总统套房。他应收的货款接近2亿元,陈炳锡给他送来2700万元现金。
谭晓林的大货车开进了陈炳锡租用的仓库,要货人的吉普车尾随而至,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陈存仪带领的警员也到了仓库。大货车停稳,吉普车也停稳了。吉普车开门下人,被吉普车挡住的那个仓库大门被打开了,随即又被关上。坐在车里的陈存仪注意到了这个似乎无关紧要的细节——海洛因存货的仓库并不是这个被吉普车挡住视线的仓库。大货车与吉普车司机开始接头……警员“呼啸”奔去,这批货这个案子,结了。所有人精神与精力都集中到了货车司机与要货人的身上。陈存仪下车,走近那间被吉普车挡住大门的仓库,咦,竟然上了两把锁。再回忆起那个瞬间——这个异乎寻常的“现场直觉”,陈存仪十分平淡,“我就是有点奇怪。坚持要人来打开这间仓库,他们说没有钥匙,我更奇怪。不就两把锁嘛,如果没有问题,我来赔这两把锁”。这间仓库的门被打开了,刘招华的冰毒,11.06吨——整整用了一天时间,摆满一个篮球场的毒品——被起获。
1999年11月4日。谭晓林与刘招华两批毒品被同时起获的当天中午,刘招华接到陈炳锡的电话,“出事了”。他俩见面后,“跑路”是他们下一步必须的动作。大约还有20万元的现金放在宾馆里,刘招华决定回去。很凑巧,刘招华乘坐的“的士”就跟着警方的车到了宾馆,他们一路走进电梯,对方径直揿向“8层”,迟疑了一下,刘招华揿了“7层”,然后从楼梯爬上8层,同电梯里的那批人,直接冲向1818号房间。刘转身下楼,在二楼穿过餐厅,从背梯离开宾馆,然后在宾馆旁的商品买了辆自行车,一路骑走……回到福建后,又逃到青岛,最后刘选择了桂林呆下来。“桂林”,有三个“木”。
一个月后,那年的12月4日,在逃亡的路途中,刘招华开始在自己的电脑上写一封准备寄给北京高层的长信,这封信一次次修改,但最终也没有发出。
警方提审人最需要的是嫌疑人的犯罪与逃亡部分的事实,通观各方信息,陈存仪“现场直觉”的那一瞬间,使刘招华的命运再次逆转。谭晓林与刘招华,也因此在警方侦破的轨道上“相遇”。广东陈警官,在谭晓林执行死刑前,赴昆明提审谭,“包括这一次,还有近3年的审讯,谭晓林记忆里没有刘招华这个名字”。云南警方的细致审讯基本证实,谭晓林自1993年离国去到缅甸,再没有入境记录。
但是,刘招华说他在普宁见过谭晓林两次,而且细节生动缜密。
刘招华的充满完整细节的故事令警官生疑,在刘的语境里,“谭晓林太土”,跟他没得可比。做毒品刑侦工作接近30年的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陈存仪,描述自己这个职业,“最希望能够碰上算得上对手的对手”。刘招华算得上对手吗?陈的答案是“之一”,“他在制毒与逃亡两方面还算不错的对手。之前大家把他想得很神,抓住了,一审,也就那样”;谭晓林呢?“也是对手。他在毒品运输线路策划上,比较有水平”。2002年,在公安部的协调下,记者曾在云南看守所采访谭晓林将近4个小时,谭不回避记者的任何问题,叙述他认为可以说的。他解释自己的坦然,“愿赌服输”。采访过谭晓林与刘招华的《人民公安报》记者胡比较两人:“谭晓林是什么事是他做的,就坦然认了,并不辩解什么。更内敛一些。刘招华不这样。”
在广东审讯期间,陈警官直接明确:“你没见过谭晓林,也不可能见过谭晓林。”
刘招华不服,态度很平和,但是坚持:“见过。见过两次。”
胡把她的那个问题——“爆破时,那声巨响,你醒了吗?”——又去问与刘招华同时被捕的马仔李华,“醒了”。“你和刘招华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吗?”“没有。我们谁也没有动。都躺在床上。”比较两个人冲突性的叙述,胡说自己“更相信李华的叙述”。胡不太理解刘招华:“你都那么大(毒枭)了,在这点小事上,还需要不诚实?”有趣的是,刘招华在那些关键细节上的小虚构,从来不惊不乍从容不迫。
那个不为我们所熟悉的刘招华的“本我”——据此根据想象而完成的自我形象设计的刘招华的“超我”,会是什么形状呢?
刘招华涉毒的宏观背景,与日本有关。二战结束,日本开始流行一种叫“非洛朋(Philopon)”的药丸,这即甲基安非他明。这种药丸最早使用者,是二战期间驾驶自杀性飞机的日本飞行员。此后,这种军用药丸被“民用化”,在药店里合法出售,由此引发日本社会最为广泛的流行。但在相当长时间内,后来被称为冰毒草与摇头丸的“非洛朋”并未引发国际社会的足够注意,重要的原因是,这种药丸,基本上是日本自产自销,与他国无涉。而这一时期,全球范围内更为流行的毒品是海洛因。70年代,日本开始严厉打击冰毒制造,其制造技术渐次开始向海外转移,这条国际线路是,日本——韩国(70年代)——我国台湾、香港(80年代)——菲律宾与我国大陆(90年代)。这种转移都是随着制造国家与地区打击力量加强而形成的迁徙运动——这层近乎枯燥的背景,也是刘招华后来为自己动机辩护的立论事实。
刘招华在福州边防支队平潭县大队屿头派出所任正排职干事期间,冰毒往中国大陆的制造转移正好开始。那个不少人见过,但谁也说不清所以然的刘招华的“台湾人”朋友,最终仍然是谜。相关警官描述这次制造技术转移所形成的“道”上的新规则,“一般人交往,问问你从哪儿来、要去哪里,很正常。但这种问题却是他们的禁忌。所以,甚至刘招华可能也未必知道‘台湾人’真实的身份”。
很不幸,当刘招华真正完成他用化学方式而不是麻黄素原料合成冰毒的技术后,台海格局有变,台湾人不再能够成为他的主顾。
警方最终查获刘招华的冰毒12.36吨,但是坐在福建提审警官阿光面前,刘招华很坦然承认:“我制造了31吨冰毒。”
被移交广东警方,在新的提审人,广东警官阿陶面前,刘仍然坚持生产了“31吨”。
从量刑的角度看,1公斤冰毒与12.36吨、或者31吨没有分别。但刘招华坚持招供的数目仍然出乎审问警官的意料。刘似乎更乐意跟提审警官讨论“科研”问题:“我的技术不用麻黄素,完全用化学合成的方式结晶,原料的转化率能够达到95%以上……”刘耐心地说服审讯人,相信他并没有撒谎。接触过一部分审问材料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科学研究所专家何颂跃解释说:“不用麻黄素,用化学方式合成。即使从专业角度来看,这个技术也算比较高了。但问题是,这个东西是国际社会的控制品,合法的正规研究机构与企业都不从事研究与生产,如何进行比较呢?”刘招华坚持审讯警官在口供笔录上记下“生产了31吨冰毒”,每份讯问笔录当事人按法律规定必须过目签字,刘招华在这点上并不马虎。
广东警官请来了化学专家裴工,经过缜密调查,已经破译他的生产流程与工艺。但是,鉴于技术原因,裴工拒绝了采访——真实的技术能力与由此而拥有的心理基础,目前或许尚无法知晓。让那些并非化学专家的警官恼火的是:“刘招华一直说得很响亮,他生产了31吨!是冰毒成品,而非原料。”那么这些毒品在哪里呢?
什么心理?那些近距离接触刘招华的当事人,一点点拼接点滴事实,“或许他想创下一个纪录”。按此逻辑,与成为最著名的冰毒制造者的欲望比较,死亡不再令人恐惧,甚至是成就欲望的必然路径。这果真是刘招华的“超我”?
那些提审警官不同意刘招华看淡生死的判断。
刘招华对提审警官锲而不舍的问题,在福建是:“你们怎么知道我躲在这里?”在广东:“你们如何找到我的那封信?”1999年逃亡时开始写的这封长信,刘招华给自己的制“冰”动机的解释类似“超限战”。相关人士分析:“刘相信我们(警察)一定能够找到他的这封信,因为从他桂林住所搜到这封信并不困难,他也相信有关方面会将信送到他所希望的高层那里。而这种程序远比他自己寄出来效力高,刘反复追问警方如何得到这封信,更可能的目的是想知道这封信最终到达哪里。”在这层逻辑想象下,刘越证明自己制造技术的高超——能够用化学合成方式生产出31吨冰毒,越能说明他的“超限战”的能力与价值。“这绝非一般人可以设计的脱罪方式”——这种脱罪方式,把自己犯罪的动机美化成一个“民族英雄”的行为,“我的冰毒并不在国内销售”,看起来更像是一个自我循环的想象?
不出所有人意料,在一审法庭上,刘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法官问:“我们拿到的讯问笔录里,都记载你口述生产了31吨冰毒……”
刘招华打断了法官的提问:“31吨,不是成品,是原料。”
在审讯期间一次次被刘招华说服,让他相信自己确实生产出这么多冰毒的警官阿陶,坐在旁听席上,听到刘的辩解,深觉意外。
(本文材料,得自对下列人士的采访,在此一并致谢。
陈存仪 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
王洪鹏 公安部禁毒局麻醉药品犯罪侦查处副处长
陈警官 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警官,跟踪此案6年,刘招华审讯人
孙警官 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警官,跟踪此案5年
阿 陶 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警官,刘招华审讯人
阿 光 福建省公安厅禁毒警官,刘招华审讯人
阿 峰 福建省公安厅禁毒警官
胡 玥 公安部《人民公安报》记者,直接采访过刘招华
何颂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科学研究所
刘招福 刘招华大哥
刘月春 刘招华二姐
黄曙光 刘招华邻居,当兵时战友
黄曙英 黄曙光之妹
夏裕奇 刘招华当兵时战友
刘希华 赛岐镇干部
詹挺清 赛岐镇干部
池榭清 黄乐山刘招华邻居,74岁
刘招长 赛岐苏洋村刘氏宗族研究者
刘 毅 赛岐苏洋村刘氏谱系撰写者
刘平光 福安刘氏祠堂修缮召集者
释广霖 闽侯雪峰寺方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