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7日电近日,在多次讲解、规劝并给予补偿措施但业主仍不配合的情况下,市法院对一起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并将妨碍执行的一对夫妻予以行政拘留,执结了一起历时两年的行政执行案件。
吕某系外地来哈人员,1998年他在军工桥北岸搭建了临时铁皮房,总占地面积80余平方米。 由于该违章房占用内河管理范围内土地,2004年9月,市水务局对吕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将违章房屋拆除。吕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但也不搬离。2005年3月,市水务局向市法院提出申请执行。立案后,法院向其送达了准予立案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吕在指定期限内依然没有自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4月28日,市法院向吕某下达了限期拆除违章房屋公告。吕某拒绝履行,并当场撕毁法院公告,同时以其住房是历史遗留问题,现无其他住所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法院给予解决住房。鉴于吕某已65岁,若强制拆除其房屋,必将使其无家可归,故法院将此案暂时中止执行。
今年初,在法院和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市水务局和吕某达成协议,水务局为吕某提供6万元的拆迁补偿金,吕某则限期搬迁。但搬迁限期过后,吕某仍未搬出。为此,7月18日下午,市法院行政庭执行法官在副庭长王允杰的带领下,来到吕某的违章房前,按事先约定对房屋进行拆除。
由于事先已通知其家属,吕某的儿子、儿媳均来到现场,他们对法官执法百般阻挠,口出秽言,甚至动粗,阻止拆除违规建筑。经过3个多小时的工作无效之后,法官经过审批,对吕某的儿子和儿媳予以行政拘留,接着开始强拆。至当日晚6时许,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完毕,水务局当场将6万元补偿款交付给了吕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