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7月27日讯
(见习记者王牡丹通讯员刘玫实习生刘德滨)昨天上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将市院上半年的检察工作情况和查办的两起案件向各新闻媒体做了通报,检察长张甲天对下半年的工作做出部署。
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44件,立案侦查27件3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下降10%,人数上升15.6%。在所立案件中,贿赂案件12件17人,占同期立案数的44.4%;贪污案件7件11人,占同期立案数的25.9%。所立案件中,大案比例大,共17件23人,占同期立案数的68%,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6万元。
会上还对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两起案件进行了通报,分别是: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涉嫌单位受贿一案,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国和等人涉嫌玩忽职守案。李国和现已被依法逮捕。
市城管四大队小金库私藏184万
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利用职权大肆收取违章单位和个人的赞助款,海口市纪委得知该队涉嫌单位受贿的线索后,移交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经过侦查,在短短的两天时间里就突破了监察支队第四大队受贿1843400元的全案。日前,该单位主管人员韩忠和直接责任人林道德、羊永彪、韩耕农已被依法逮捕。
海口市城管监察支队第四大队,下设机动、东区、西区三个执法中队。1998年初,该队大队长韩忠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违章施工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收取赞助款后减免行政处罚的办法,收取的赞助款集中交大队收管,按10%的比例返还各执法中队用于个人奖励,其余则由大队统一支配。至案发时止,东区中队收取赞助款528860元,西区中队收取692980元,机动中队收取621560元,全部存入城管第四大队私设的小金库,以账外账列支。其中按比例给予拉赞助款的个人奖励共计502164.96元,用于接待费开支共计394344元,以各种名义发放补贴41万余元,大队长韩忠自批自支126110元。2006年6月15日,市检察院依法对此立案查处。(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