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时报7月28日讯随着农村外出打工人数的增加,经济落后地区农村的青壮劳动大多流向城市,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大多是老人和妇女,妇女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三分之一,有人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任无形中更多地落到了留守在农村的劳动妇女身上。 日前,黄山民建会员许琦建议,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培训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当前,农村妇女劳动力还存在一些问题,有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上毕业的不到四成。农村适龄儿童缀学绝大多数是女孩。由于她们受教育程度低,接受科学知识少,在生产劳动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的可能性就非常低,无论是在农村还是进城市打工,适应性都比较差,就业显得格外困难。由于观念和客观现实等方面的原因,农村女孩受教育等方面本身就存在歧视。成家后,妇女在家庭的地位比较低,在经济上很少有决策权。家庭的重大开支,基本上由男人决策,农村妇女除了添置衣物,很少再有其他开支。农村妇女劳动力,白天上山下田,早晚还要承担着较为沉重家务。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在家庭的话语权都比较少,其诉求很少得到表达的机会,因而也就不容易被重视。
许琦建议,加强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重点是加强对她们的技能培训,首先要帮助她们观念更新。提高农村妇女劳动力素质,首先是要帮助她们更新观念。要通过各种教育培训,帮助她们树立信心,帮助她们解放思想,鼓励她们勇敢创业,不断进取,增收致富。主要加强对农村妇女农业生产方面的技能培训、第二、三产业方面的技能培训和对城市需求所必须具备的技能培训。
为了农村妇女劳动力能够更好地顺利转移,对离土离乡外出闯业就业的农村妇女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手工艺术类、家政服务类、电脑操作类、饮食服务类、宾馆服务类、旅游服务类、中介服务类、信息服务类等各行各业的知识与技能都可以进行培训。在加强农村妇女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她们其他方面知识的教育教育和培训。加强法律常识教育和维权意识教育,帮助她们掌握一定的城市从业自我保护技巧和一定的劳动安全知识。
妇联、农委和劳动就业局等妇女权益保护单位、涉农单位和肩负社会就业指导责任的单位,在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工作上要根据自身的职能特点,从多方面为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与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师资、教材、培训科目设置等都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特别是在就业指导方面,更要注重提供信息,并做好服务、维权工作。只有社会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农村妇女劳动力的培训才有可能真正取得实效。(常河、宋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