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原重庆国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敖先生向本报投诉,已取消多年的收费项目,该公司仍在收取。
敖先生称,1998年,他以母亲的名义与国泰出租车公司签订为期8年的承包经营合同,今年5月到期后,与公司结算费用时,发现公司还在收早已取消的治安证年审费。
敖的一张收据复印件显示,他在2005年12月13日交纳了“2005年治安证年审费100元”,收款处盖着重庆国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收费专用章。敖称,听说这项费用早就取消,但公司还是每年照收。
市公安局出租办政治处吴主任告诉记者,该项费用确实早在2000年就已取消,再收取属于违法收费,出租司机可向他们或者物价部门投诉,他们查实后将坚决取缔。
26日下午,记者与敖在重庆国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向经理王国庆了解情况,敖要求看相关收费的依据,王称,没必要提供依据,也不会回答记者的问题,若有问题可以请有关部门调查。
对此,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华立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表示,公司代收员工各种费用要遵照合同约定,员工若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疑问,可要求公司提供收费依据,一旦发现多收费或者乱收费情况,公司必须退费,否则,员工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 赵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