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男友经抢救无效死亡;起因:三次怀孕两次人流,两个月前又怀孕,却被提出分手
本报讯前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侦大队连续48小时开展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也于当日投案自首。至此,“7-25”伤害致死案成功告破。
7月25日晚8时30分,岳峰福新路新华印刷厂门口公交车站处发生一起命案。经查,警方确认死者为王某某(男,汉族,河南省洛职市人),发现其女友张某某(女,闽侯县人,暂住福州市屏西)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26日,张某某投案自首。
经预审,张某某交代:2005年以来,她和王某某谈恋爱,随后同居。在与王某某同居后怀孕三次,曾人流两次。二个月前,她又怀孕了,而此时王某某却提出分手,两人发生了争吵,不欢而散。
7月25日晚,张某某到福新路中段某音乐会找到王某某,见面后两人再次发生争吵。晚8点30分,张某某和王某某从音乐会出来后,冲突升级,在福新路彩印厂公交车站前,张某某一怒之下持水果刀捅了王某某腹部一刀,导致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晋安分局决定对怀有身孕的张某某取保候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