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市14家用能大户节能147.89万吨标准煤
华龙网讯26日,市政府与国家发改委签下“节能军令状”,“十一五”期间,我市14家用能大户将节能147.89万吨标准煤。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经委获悉的。
此次国家发改委与部分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央企负责人签署节能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降低20%左右的目标。节能责任书共涉及1008家企业,分布在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等9个行业,它们在2004年的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33%。
据介绍,我市的14家企业包括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公司、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市电力公司等。责任书详细规定了14个企业每个的“十一五”节能指标。如在“十一五”期间,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公司要实现节能36400吨标准煤;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要节能954000吨标准煤。国家发改委将每年发布这些企业的能耗降低情况,并依据执行情况对当地政府进行考核。
目前,我市已将节能目标落实到每家企业。如市经委明确规定,在“十一五”期间,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公司要实施干除灰改造、制粉系统优化改造等6项节能重点项目,并确保发挥效益。(日报记者杨永芹 实习生 曾 芳)
来源: 华龙网 2006-07-28 04:46 编辑: 维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