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手中5张病危通知书,家住成都城南的周先生泪如雨下。前日下午,就读高新实验中学高二的儿子周伟,趁课间休息与同学一道去铁路边玩耍,当周伟拿着相机爬到一列车车厢拍照时,被头顶高电弧击落在地,至今命悬一线。 令人着急的是,由于没有医疗费,这位品学兼优的学子将面临断药。
现场挂上崭新警示牌
出事现场离学校两公里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在铁轨旁的一根电桩上,清楚地标明“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崭新警示牌。周围住户介绍,这个警示牌是出事后才挂上去的。据了解,这段铁路是某厂进出货物的专线,空中拉满了密密麻麻的高压电源线。“那个警示牌要是早挂上,我们就不会上去玩!”周伟的同学陈某低垂着头,提起事发一幕依然惊恐不已。
缘起学生获准离校买水
据陈某介绍,他们都是高新实验中学高二学生,学校属封闭式教学。由于临近毕业,学校没给他们放假。前日下午5时左右,班主任老师考虑到天气炎热,破例准许同学们下课后到外面买水喝。得到可以出门的通知后,全班同学都兴奋不已,陈同学和周伟等6位同学一路小跑着来到出事的铁轨边。大家从现已挂上警示牌的电桩处步入铁轨。因为难得有放松的机会,有同学提议拍张照片作纪念,并把拍照任务交给周伟。
惨剧爬上车厢被电弧击伤
当时,周伟接过同学递来的照相机,爬上铁轨一列货车车厢顶,就在周伟从车厢上直起身准备拍照时,他头顶上突然闪过一道刺眼的弧光,“嚓”的一声炸裂声后,周伟被电弧光掀下车厢,全身衣服烧了起来,很快就烧了个精光。而周伟躺在地上,昏迷不醒。
“触电了,快来人救命呀!”同学们都被眼前一幕吓呆了。路人见状赶紧打了120。不久,周伟被送往川大华西医院抢救。
伤重烧伤面积达35%以上
“要是孩子有个三长两短,叫我咋个活下去哦!”周伟的父亲周先生守在儿子的病榻前,不停地抹眼泪。据他介绍,当他接到周伟班主任的电话后赶到医院时,儿子已经昏迷不醒。经过医生7个多小时的紧急抢救,到昨日凌晨1时,周伟才逐渐恢复知觉。由于伤势严重,医生已先后向周伟家人发出了5次病危通知书。
医生说,周伟属二至三度烧伤,烧伤面积达35%以上,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据介绍,周伟从小学到高中成绩一直优秀,一家人都对他寄予厚望。
扯皮两家单位都不愿赔偿
昨日上午,高新实验中学的校长等领导先后去医院看望了周伟。周先生认为,儿子是在上学过程中受的伤,学校有义务为周伟支付医疗费。“学校经费紧,我们真的拿不出钱!”在医院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周伟是在校外受的伤,学校无赔偿责任。周先生找到铁路所属的厂领导,该厂也明确表示不愿赔偿。
对此,周先生痛心不已。据其介绍,周伟进院不足20小时,已花去1万多元医疗费,这些钱都是他从亲友处借来的,夫妻俩都没工作。要是再借不到钱,周伟将面临断药的危险。他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向学校索赔医疗费。
律师说法
学校失职应担责任
学生上学期间受伤,学校到底有无责任?四川省法银律师事务所冯明超律师认为,由于周伟是趁学校短暂休息时间离校的,他离开学校是经老师同意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负有保护学生不受外界伤害的责任。本案中学校有明显失职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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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学校有赔偿责任。记者王仁刚摄影刘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