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上海7月27日电(杨金志吴艳燕)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业图片供应商——上海展宇网络图片设计有限公司,因擅自在网站上发布和出售他人摄影作品,被作品的拍摄者郑云峰告上法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向原告赔偿人民币7.7万元。 事实上,展宇公司有一个更为人熟知的名称,也就是“IC传媒”。
原告郑云峰曾是中国摄影传媒大奖得主,由其担任摄影的《永远的三峡》一书在2003年获得第六届国家图书奖。2004年4月,郑云峰发现上海展宇网络图片设计有限公司未经其本人许可,擅自在网站上公开销售由其拍摄的包括两幅三峡景色作品在内的4幅照片。郑云峰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二中院审理后认定,被告在其网站上载涉案摄影作品未得到原告许可,侵犯了原告对该4幅摄影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此,法院判决被告上海展宇网络图片设计有限公司停止对原告郑云峰享有的4幅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侵害;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分别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展宇公司网站上刊登向原告的致歉声明;赔偿原告郑云峰经济损失人民币7.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