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7月27日电今天下午,记者从南宁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宁市今年将改革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放宽廉租住房申请条件,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从中获得实惠。
今年,南宁市颁布实施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旧办法。 新办法的出台,使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由原来单一的实物配租转向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政府将向更多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直接提供住房并收取租金的实物配租方式,将向孤老、孤残、孤病、革命伤残军人、烈属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倾斜,住房租金标准将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南宁市还降低了廉租住房的准入“门槛”,放宽了申请人的条件,对连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补贴从1年降为6个月,扩大了廉租住房受惠覆盖面。近日,南宁市还将出台《南宁市城镇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宁市城镇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和发放若干规定》两个配套性文件,对南宁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程序及标准都将作出明确的规定。
在廉租住房的审批配租发放程序上,南宁市规定由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城区政府审核,再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使廉租住房得到合理发放。
目前,南宁市已建成廉租住房600套,总建筑面积为29062.41平方米,已有354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据悉,南宁市今年将投资2600万元建设280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计划2007年投资5600万元再建设560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庞革平 陆耀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