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开出首张"便溺"罚单 一名外地人被罚50元
昨日,一名温州商人在郑州随地小便,被火车站执法局处罚,成为第一个在郑州因便溺受到处罚的人。
昨日上午9时,郑州市格林兰大酒店的保安在巡逻时,发现一挎黑包的平头男子在酒店南侧墙根处撒尿,便将其控制。保安随即打电话给火车站执法局,请求处理。
男子自称蒋孟静,来自温州市平阳县,来郑州考察市场。行至格林兰大酒店时突然内急,一时找不到厕所,只好到酒店南侧墙根“方便”。
执法人员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50元罚款。这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成为郑州市执法系统开具的第一张“便溺”罚单。
在温州男子小便处周围,记者分别在格林兰大酒店南侧小胡同里、格林兰大酒店北侧火车站广场南端和火车站南侧都找到了公厕。其中小胡同内的公厕离男子小便处最近,约180步。
火车站执法局三中队金队长说,火车站广场及周边是郑州市的窗口,因此管理严格,“连丢个烟头还罚款呢,别说随地小便了,本地人都知道这里管得严。这个外地人被罚,可能是不知道‘规矩’,但主要还是素质不高。”
(记者王海科 通讯员 金华)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