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规定能否让自行车黑市消弭
报道策划 陈晓英 采写 法制网通讯员 程韬宇 法制网见习记者 袁定波 法制网记者 张亦嵘编者按
“市民初次购买黑自行车,将被批评教育;二次购买,将被视为收赃,视情况处以警告、治安拘留或劳教等治安处罚;如大量收购,警方将依据收赃罪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7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公布的这一新措施,可以说是目前国内对购买黑自行车的人最为“严厉”的处罚。
警方希望从买赃者入手,进而打破自行车被盗—失主买“黑车”—刺激窃贼作案这个永不停歇的怪圈。
那么,规定对遏制北京市的黑自行车购销起到哪些作用?北京警方的这一做法是否恰当?是否具有推广价值呢
多数受访者认为买黑车是道德问题
导读
北京市出台“市民两次购买黑自行车可能被送劳教”的规定后,记者对“黑车”交易市场进行了暗访,并对买黑车的两大主要人群———外地在京打工者和大学生进行了调查。
在“黑车”交易市场,记者发现依然还有车贩在活动,但这些车贩也表示,“最近生意不好做了”。而猖狂的偷车贼表示,就算出了规定也不怕,只要开出发票、挂上牌就行了,而这些都不是难事。
买“黑车”的人大都有过丢车的经历。他们表示,买黑车出于无奈。在对高校部分学生的随机调查显示,半数以上的人不认为买黑车违法,顶多只是违背了道德。不少人对新规定的操作性提出质疑,有学生甚至表示“会继续买黑车”,“看看执行能力到底如何”。
北京市为打击偷盗自行车出台的“狠规定”———“市民两次购买黑自行车可能被送劳教”,成了热点话题。如此严厉的规定,对偷车贼能否起到震慑作用,对买黑车的人又有什么影响呢?记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暗访卖“黑车”者
“现在的生意不好做了”
几经辗转,从一个曾经买过黑车的人那里要到了一个偷车贼的手机号码。
记者拨通了这个号码,表示自己想买车。话未说完,对方就迫不及待地打断了记者的话:“你需要啥样的车?把车的款式、新旧程度和牌子告诉我,我再根据你的需要去找,一两天内保证给你找到。”
记者说了需要的条件,并随口问起最近的“行情”。对方的声音很得意:“很好啊,一天大概能卖七八十辆吧。但是最近管得很严。”
“最近有了规定,买了黑车可能会被劳教。”记者装作很担心的样子说。
“有这规定,不可能,有我能不知道?”话筒里传来了笑声,“你放心吧。就算出了规定,我把发票开给你不就得了,再帮你挂个牌,这有什么难的。你这个都怕,还买什么车啊?”
当记者提出可以自己过去取车时,对方犹豫了一下说:“到时我找你就行了,干我们这行的都没有固定地点。”
据知情人透露,朝阳公园是北京几大黑车交易中心之一。7月27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朝阳公园南门。马路边上,有四五个人聚在一起,旁边还停了几辆自行车。记者凑上前去问,你们这车卖吗?一个外地口音的中年女子警惕地看了看记者,问道:“你想要啥样的?”。
“就这车,多少钱啊?”记者指着其中一辆女车。
“你要诚心想要,就给150,这车很新的。”
“50。”
“这个价钱,你上哪都买不到的了,现在生意不好做。”旁边一个男的说。
走了几步,一个中年男子过来搭话。
以下为该中年男子和记者的对话
“要车么?”
“要,捷安特,有么?”
“有。”
“新么?”
“不是很新。马丽达的要么?”
“多少钱呀?”
“600。得有7成新。”
“太贵了吧。”
“不贵了,一分钱一分货。”
“那有女车么?”
“有,26的。永久,全新的,在我这里搁了几天了,260,要么?”
“先看看再说。”
“保你满意,咱先去看车。”
在走了很长时间的路后,车贩示意让记者在一边等着,他去取车。
“怎么样,新吧。”十几分钟后,车贩骑着一辆车过来。
“一般。”记者说。
“260,赶快给钱……”车贩子显得很着急。
“这车不怎么样……”记者以不满意为借口走开了。 调查买“黑车”者
“想试试新规定执行力”
在朝阳公园附近,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路人。
“自行车太容易丢了,刚开始我们家的自行车都是从商场买的,还去派出所上过牌照,那种有钢印的,但是丢了后还不是一样找不到啊。再后来,就都在这边旧车市场买了,有些也确实是二手车,但有些车一看就来路不明。”正在公园附近晨练的林老太太说。
在北京“漂”了3年的小田告诉记者,他丢过4辆自行车。从朋友那里他知道朝阳公园附近有卖旧车的,绝对便宜。
“第一次去朝阳公园买车时,卖车人把我带到了旁边偏僻的小胡同里。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是个卖黑车的。但是看看价格便宜,丢了也不心疼,就掏钱买了。”再后来,小田都成了那个人的老顾客,也介绍过不少朋友去买。
当记者提及北京市最近出台的这条“狠规定”时,小田表示很意外,“那我可够劳动教养好几次的了。”
据了解,高校是公认的“黑车”流通的主要场所,学生也是购买“黑车”的“大户”。记者随后走访了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对50名在校大学生作了问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在50名学生中,只有13人的自行车是通过正规渠道买的,占总人数的25%;有22人是直接从“黑车”市场买的,占总人数的41%;还有18人是别人转让或在修车处买的来历不明的车,占总人数的34%。
问起买“黑车”的经历时,学生们“兴致勃勃”:
“我是听同学介绍到北大南门那边买的。当时我走到那条街上,那些人从你的眼神判断出你在找车,便会主动找你。这些人都很‘小心’,不会在马路上直接交易。他们把我带到一条巷子里去取车。在巷子里七拐八拐之后,又让我在原地等着。过了十几分钟后,才把车骑过来。”
大多数学生都表示有过丢车的经历。北京大学的小李把这一现象比喻为“割肉自啖”:即学生到“黑车”市场上买自行车,买回来的自行车被人偷走,又被拿到“黑车”市场上去卖,车丢后他又到“黑车”市场上去买,这样就形成了一种买“黑车”———丢车———买“黑车”的恶性循环。
当问到为什么选择“黑车”时,大学生们的回答如出一辙:“便宜呀,新车太容易被偷了。”
中央财经大学的小范,是一个很执着的买新车者。但是,从大一到大三,他已经丢了6辆自行车了。“不打算再买了,我什么锁都用过了,没用。”他无奈地耸耸肩。
一位姓张的学生说:“我买过4辆车,刚开始都是在正规商店买的新车,但被偷了后,就从黑车市场上买了。”
对于买“黑车”这种行为,有43.1%的学生认为是违法的,5.17%的学生认为买“黑车”是有能力的一种表现,51.73%的学生认为买“黑车”只是违背了道德,而道德没有强制作用。
对于北京市最近出台的“二次买赃车可能被劳教”的规定,大部分学生表示不清楚。
不少学生认为,哪些车是赃车,哪些车是合法的二手车,很难分辨。一些学生对这条规定的操作性表示了担忧,“北京自行车不计其数,执行起来非常困难,监督成本会非常大。而且,这种交易有时是私人交易,很难找到证据证明他买的车是偷来的。”
一些学生表示,这条规定出台后,自己不会再购买赃车了,因为“这相当于纵容犯罪”。
而一位姓杨的同学却表示“会继续买黑车”,“看看执行能力到底如何”。
编辑手记
对自行车黑市的处理,涉及到多个部门,派出所只能在保证治安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但是目前执法讲究证据,对于在黑市里进行交易的车辆,没有证据证明是赃车,就很难处理。
在公安机关采取的整治行动中,只能以没有手续为由收缴正在交易的黑车,却无法对买卖黑车的人进行处理。而那些没受处理的人,过些日子便继续倒卖黑车。
从工商机关管理的方面说,都是推一辆车摆在那里,人站在一旁与买主谈价,在黑市里进行交易的人并不摆摊设点。管理时,他会说只是把车暂时停放在这里。等工商人员不在时,与买主谈好价,收了钱就让买主把车推走。
要取缔自行车黑市,必须多部门联合综合治理,而且要考虑长效监管,才能将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斩断赃物消费途径为国际通用原则
在整个黑自行车链条中,普通市民其实是最无助的,他们是自行车被偷的受害者,又是黑车销售的终端购买者,相当于为获得起码的代步工具进行了双重赎买。
北京警方此番转变思路,从原来的只打卖主,发展到买主、卖主一起打,此举一出,立即引起强烈反响。
这样做有失公平效率
“这类案件半大不小的,又不是特别好立案,所以只能从源头上抓、从销售上抓”。北京中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培娟说。
市民丢车需要法律支援时,执法者失语;被迫购买“黑车”以减少损失时,执法者要重拳处罚。有观点认为,法律不应该陷入“惩弱”误区,警方应当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运用于打击那些自行车偷窃者,遏止自行车屡偷屡卖的现象,而不是将锋芒对准最容易被查处的买黑自行车的市民。
更多的人则认为,“警方出台这样的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不过,一个疑问随之提出:这种理想化的效果能达到吗?
疑问的提出者摆出了“充足理由”:从公平的角度讲,这一做法等于是断了市民买旧自行车的后路。买旧车就会面临买到赃车的危险,无疑平添了辨别“黑车”的成本。在正规二手自行车买卖渠道不畅的情况下,要么放弃买旧车的念头,要么甘冒买到“黑车”并可能被抓的风险。这对那些有正当需求的人来说,有失公平。
从效率的角度讲,警方将主要精力放在打击销赃上,要远比专门腾出人手对付买车市民高效得多。从成本角度看,窃贼和销赃团伙人数有限,警方只要集中精力,不难辨别。而买车的市民人数众多且分散,即使是所有人都来盯着,也难免看漏。
警方规定是为预防犯罪
据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学教研室教授王大伟介绍,目前的法律对盗窃自行车的惩罚力度不够大。主要原因是由于偷盗自行车一般都达不到盗窃罪规定的数额。按照我国现行有关认定盗窃罪数额的规定,在城市盗窃数额达到1000元以上才列为刑事案件。
他说,通观世界各国预防犯罪的原则,主要有增大犯罪代价、增大犯罪危险和减少犯罪所得三个原则。其中第三个原则通过斩断赃物消费途径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也是预防和抑制犯罪的重要方面。北京警方出台的规定就是预防犯罪的第三个原则的具体运用。
根本办法是修改法律
可以说,人人都对偷车贼咬牙切齿,可一转身,很多人又会跑到黑车市场去买车。但是,把这种行为定性为“销赃”,就得劳动教养有点重,认为警告、罚款乃至治安拘留就可以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余凌云教授告诉记者,这一规定是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漏洞的补救措施,因为目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没有对那些购买赃物但情节不很严重,却又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但这只是权宜之计,根本的办法应该是修改法律,把上述购买赃物的行为规定为治安违法行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明知或恶意难认定
“关键问题是如何来认定明知或恶意购买‘黑车’。”王大伟说,该规定在具体执行时,在认定恶意,二次购买时一定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充足的证据。这就要区分3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买车者不知道是赃车。不能说外边卖的全是赃车,应该看有没有发票,税牌等。第二种情况是买者明知是赃车,但图便宜就买了。这个如果是初次购买,就将批评教育,二次购买,将被视为收赃进行相应治安处罚。第三种情况是盗车、销赃一条龙。卖车的本身就是盗车的同犯。这种情况只要构成立案标准就应给予严厉打击。
规定虽好但操作困难
杨培娟认为,买自行车的人完全可以从价格上判断出到底是不是“黑车”,自己丢车而去买“黑车”,情有可原,但在法律上要承担责任。
“这也给广大市民提了个醒,不管是买二手自行车还是其他非机动车,无证件,无发票,或在黑车经常出没点购买,都可能存在触犯法律法规的危险。”王大伟说。
但是,杨培娟认为,这条规定操作起来非常困难。因为,买“黑车”的群体非常分散和庞杂,怎么抓?偷车贼没逮着,光抓着买“黑车”的,买“黑车”的人也会喊冤。如果北京打击严厉了,这些偷车团伙又流窜到外地怎么办?
王大伟认为,全社会动员起来打击“黑车”市场,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7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透露,盘踞该市西部最大的盗销自行车一条龙窝点被警方摧毁,共收缴被盗自行车172辆。
6月中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发现,每天清晨五六点钟,在海淀区田村后街的路边和胡同里,总有三个一群、两个一伙的人站在路边,只要有人骑自行车过来,他们便一拥而上,和骑车人说着什么,然后,骑车人便将自行车交给其中一个人。而其他人则回到路边,等待下一个骑车人的出现。7点半左右,他们才骑上自行车离去。这些人行为诡秘,像是在进行什么交易。
民警们初步认定,这里是一处盗销自行车的非法交易点。通过进一步观察,民警们发现在此进行自行车交易的是两伙人。买方大概二十余人,每天清晨来到这里,将收购上来的自行车骑到门头沟区冯村的一个市场内进行贩卖。
而那些卖来路不明自行车的可疑人员,是一伙湖北省的来京人员,散居在田村后街一带的出租房里。他们一般凌晨三四点外出,早上6点左右基本上每人骑着一辆自行车回来,与等候在那里的收车人交易。
据介绍,由于一段时间以来警方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东部的地下黑市已经基本不复存在。但是,由于城中村拆迁改造等原因,西部形成了以海淀区田村、石景山区广宁麻峪、门头沟区永定冯村为中心的盗销自行车的通道,成为违法犯罪人员的京西“走廊”。
7月21日清晨5时,市区警方联手,对这伙人及非法交易点实施抓捕和清除。抓获涉案人员56人,收缴被盗自行车172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