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MTV收费 要体现各方利益
有关方面即将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的消息一经披露,即在卡拉OK行业引起极大争议。记者昨天在进一步采访中了解到,沪上卡拉OK经营者对保护知识产权普遍表示认同,但认为对卡拉OK版权收费应当依据国务院今年初颁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如对收费标准、收缴双方应进行协商、还应有公示程序等,收费应体现各方利益。
行业协会:关键在于合理收费
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秘书长林康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合理收取使用费,这是一件好事,关键在于怎么收费、由谁来收费、以及收多少。
林康哉提出,早在2001年,上海卡拉OK场所就率先全国,与目前国内唯一具备合法收费资质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就收取音乐作品的词、曲版权费签定了协议。当时“音著协”派专人来沪,与沪上卡拉OK场所进行了合情合理的协商和计算,主要根据营业场所的包房数和规模,进行分等级收费,如80个包房以上的每年缴6000元,20个包房以下的每年缴1200元,一直交纳至今。
经营者:收费太高难以接受
对于下月将正式启动的MTV使用费收取标准,沪上钱柜、好乐迪、统领等多家知名卡拉OK场所的经营者表示难以接受。他们提出,如果按每个包房一小时收一元的标准,每个包房每天要缴纳十几元,一家拥有80个包房以上的卡拉OK,每年要缴近几十万元,像钱柜这样的大型卡拉OK场所每年需增加支出100多万元,这是企业很难承受的。
据了解,上海目前共有3000多家KTV企业,包房总数达2.7万间,也就是说,按照这一标准,全市卡拉OK行业每年上缴的费用将高达上亿元,这有可能影响到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目前本市100多家卡拉OK企业已向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递交了委托书,希望由协会代表卡拉OK企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进行协商谈判,以寻求更加合理的收费标准。作者:傅庆萱 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