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7月28日电(记者李美娟)为让一药品早日进入医院,江西省瑞昌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周某通过造假帮助还没进行临床实验的药品“跳”过临床验证阶段,在“临床验证小结”上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日前,瑞昌市卫生局研究决定免去周某的副院长职务。
据当地卫生部门调查,瑞昌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周某在有关单位临床验证课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提供了8份临床验证病历便将药品“养血清脑颗粒”治疗偏头痛的临床验证小结“提前完成”,并从中收取了临床验证款400元。调查中,周某称,他这样做是因为受省中医药研究院研究员杨某所托,属出于“义气”的个人行为。
据瑞昌市卫生局介绍,经市卫生局研究决定:给予周某警告处分一次,免去其副院长职务,追缴临床验证款400元并上缴国库;同时对448盒广东省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养血清脑颗粒”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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